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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全面实施消防“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工程,积极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着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龙湾实际,现就我区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精神,按照“预防为主、宣传先行”的方针,牢固树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是消防工作治本之策的观念,强化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是消防工作软实力的理念,坚持“简单、实用、高效”的原则,探索创新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模式,建立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实现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为建设“平安龙湾”、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积极探索针对不同社会群体开展不同内容的宣传教育培训模式,以“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基本常识”,以群众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100%为目标,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领导机制、联动机制,创新形式,改进方法,拓展渠道,实现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对象公众化、形式多样化、工作常态化、教育通俗化、覆盖全员化。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落实、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保障机制和长期有效的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推动全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再上新水平,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到新层次。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建立消防宣传协同机制。

  1.各镇(街道)要出台有关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程,纳入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作为文明村居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全民普法教育的必要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依托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建立消防宣传工作领导机构和议事平台,完善消防宣传工作定期研究、检查指导和推动落实机制,各镇(街道)研究部署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每半年不少于1次。

  3.成立由宣传、经贸(交通)、教育、民政、司法、财政、人事劳动、建设、文化、卫生、安监、旅游、市政园林、公安、工商、规划、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参加的消防宣传工作联络小组,建立消防宣传工作通气会、碰头会、联络员QQ群等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及时协调解决消防宣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实行受众对象分类教育。

  4.根据各类受众群体特点,区分层次和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将受众人群划分为领导干部、企业法人、消防管理者、学校师生、城市居民、农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媒体从业者等七类群体,根据每一类人群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辖区内群众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达100%。

  5.针对不同的人群,确定不同的宣传重点,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方式和手段。对领导干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理论进修培训内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消防法制意识,明确消防工作领导职责。对企业法人,要强化消防教育培训,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使之自觉加强对全体员工的教育培训。对消防管理者,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消防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掌握必备的消防职业技能,做到持证上岗。对学校师生,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和学生的课堂教育;幼儿阶段要推行消防安全启蒙教育,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小学阶段要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使每一个小学三年级以上的学生都能做到“两知一会”(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报火警、会逃生自救);初中阶段每名学生必须完成4次以上的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和演练,区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并将消防知识达标作为升入高中段学习的必要条件;高中阶段要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对城市居民、农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员),要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在社区、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居民、村民(外来务工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掌握基本的家庭防火常识和初起火灾扑救、逃生自救技能。对媒体从业者,要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气会、联谊会、座谈会及消防采风、部队生活体验、主题宣传策划等活动,使媒体记者了解并熟悉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增强对消防部队的感性认识,充分发挥他们的“信息传播使者”功能和消防宣传员的作用。

  (三)完善志愿服务工作体系。

  6.团区委和区消防大队要建立健全消防志愿者招募注册、专业培训、队伍管理、项目规划、经费筹措、表彰奖励、权益保障等“志愿者行动”规章制度。明确消防志愿者行动组织成员单位的职责,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联络员工作例会等制度,共同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区、镇(街道)两级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志愿者队伍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7.抓好消防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重视消防志愿者骨干的培养,积极吸纳在传媒、文艺、科技、教育等领域的优秀人才,发挥其带头作用与影响力,使其成为消防志愿服务队伍的中坚力量。2009年、2010年、2011年,各镇(街道)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进行专项注册成为消防志愿者的人数要依次达到不少于本地区常住适龄人口(14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数量的1%、2%、3%的目标。

  8.按照“制度完善、行动规范、管理到位、典型引路”的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展模式,力争培育发展一批“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能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能进行消防安全救助”的消防志愿者骨干队伍。根据地域、季节和重大消防活动、服务对象不同需求的特点,丰富志愿者队伍形式,建立宣传服务队、培训服务队、隐患排查队、抢险救援队等,合理设计安排消防志愿服务项目。服务活动开展要有组织领导、有工作计划、有培训方案、有考核办法、有激励措施。

  9.要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分别组建消防志愿者队伍,大力推广“老年腰鼓队”、“妈妈防火团”、“更夫巡逻队”、“保安巡查队”、“自行车骑游队”、“少年消防警校”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消防宣传队伍,壮大消防宣传力量,扩大消防宣传影响力。

  10.注重抓好基层消防宣传队伍建设,发挥各镇(街道)专职、志愿消防队员“点在镇(街道)、面向基层”的优势,积极开展“走村、进企”消防宣传活动,并将消防站开放工作延伸至专职消防队,每支专职消防队每月“请进来”、“走出去”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不少于2次。

  11.大力加强对社区管理人员、村干部、镇(街道)文化员、广播员、安监员、综治消防员等基层组织力量和各类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将消防宣传纳入岗位职责,组织指导他们深入社区、村庄、企业、家庭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四)拓展消防教育培训基地。

  12.消防站开放工作要保持常态化,每月要坚持“两进三出”开放、宣传活动,即每月“请进来”、“走出去”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分别不少于2次和3次。“走出去”宣传活动,要有策划组织、有宣传重点、有图像文字记录。

  13.积极依托社会资源建立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消防教育馆(室、厅)。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争取在公众教育场所建立形式多样的消防教育馆(室、厅),不断拓展消防宣传教育新平台。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筹建消防主题公园、消防文化一条街、消防角等。

  (五)推进消防宣传“六进”工作。

  14.各镇(街道)要适时出台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法,量化工作标准;要科学制定消防宣传“六进”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力物力,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农村、家庭场所,面对面地指导推动消防宣传“六进”工作的开展。

  15.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年内,各镇(街道)要根据辖区实际,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试点工作,每个镇(街道)要推出一个“六进”示范点,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区政府将召开现场会,全面推广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试点经验。

  16.消防大队官兵和公安派出所民警要把消防宣传“六进”工作与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大走访”、灭火演练和“六熟悉”等本职岗位工作结合起来,全警动员、全员参与,使部队官兵和公安民警人人成为消防宣传员、辅导员。

  (六)加强固定宣传阵地建设。

  17.巩固现有报刊、网络消防专栏建设。报刊每月刊登不少于1个专版或每周有1个专栏,网络要时时更新消防知识。

  18.各镇(街道)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个一”工作,要求每个村有一支巡逻队、一个广播室、一个宣传栏,两层以上出租房每层有一套逃生设施(一根逃生绳),每户有一份逃生手册。

  19.大力拓展户外传媒宣传阵地。各镇(街道)要精心制作各类消防宣传公益广告,在大型广场、车站、商(市)场、影院等人员聚集的场所,要设立或利用已有的大型电子显示屏、户外视频,滚动播出消防宣传节目和公益广告。要积极利用在移动电话运行平台短信宣传功能,在重大节日、火灾多发期向手机用户群发送消防宣传短信。

  20.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广播、局域网等宣传阵地定期刊播消防安全知识,设置大型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每个镇(街道)数量不得少于1块。

  (七)强化消防宣传舆论引导。

  21.要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遵守各项规定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对重大敏感问题必须请示报告,不得私自接受媒体采访,不得擅自发布任何信息。

  22.要积极协调建立健全新闻宣传沟通协调、舆情引导会商、重大事件快速反应、新闻采访现场管理、形象危机处理等工作机制;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要求,分类制定火灾、抢险救援、防火监督、部队形象等危机处理预案;对涉及消防工作和消防部队建设的重大敏感问题的舆论要快速应对,避免舆论失控局面;要安排专人收集、分析、研判、上报消防新闻舆情,及时提出对策。要重视舆论引导机构组建工作,及时组织开展舆论引导工作,针对互联网上的负面新闻、不实报道,予以澄清、纠正,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形成正面、权威的舆论氛围。

  (八)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保障制度。

  23.区财政要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科目。区消防大队全年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经费占年度消防业务经费比例不低于10%。各镇(街道)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年内我区配备1台多功能消防宣传车。

  24.重视宣传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区新闻中心要积极接纳消防宣传骨干跟班学习,同时指导消防宣传队伍举办新闻写作、摄影、摄像等专业技能培训班。区新闻中心要联合区消防大队成立由5名左右具有较强策划、采写、编导、摄影、摄像、网管专业能力人员组成的消防宣传专家组,负责重大消防宣传活动的策划、组织,参与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调研指导、舆情分析和考核考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要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当地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内容,加强领导和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本意见中提出的各项目标、标准和要求,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切实做到结合要紧密、点面要兼顾、内容要充实、活动要经常、措施要管用、效果要明显,努力探索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宣传、经贸(交通)、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事劳动、建设、文化、卫生、安监、旅游、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日”、“安全生产月”、“文化下乡”、“双学双飞”、“巾帼建功”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区政府督查室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镇(街道)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考核实施细则,并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和评比,严格奖惩。本意见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作为2009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各镇(街道)、各部门须于11月20日前将本单位负责日常消防宣传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见附件1)报至区消防大队(联系人:姜婵娟,联系电话:86351919,传真:86380889)。

  (四)及时总结,全面推进。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在不折不扣地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大胆创新,敢于尝试,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边规范,努力在实践中创造好的做法,总结好的经验,树立好的典型。尤其是要加强对整个推进活动各类资料(含图片、文字、影像资料等)的收集整理,通过经验交流、信息共享、媒体宣传,全面推进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确保活动早出成效,多出经验。

  附件:1.龙湾区消防宣传工作联络员统计表

              2.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安排表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1

龙湾区消防宣传工作联络员统计表

  单位:

人  员

姓  名

职  务

办电

手机

QQ/邮箱

分管领导

联络员


  附件2

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安排表

宣传阵地

具  体  要  求

完成期限

责任单位

农村

  在各村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宣传标语,设置固定消防安全宣传牌、宣传栏。

  11月底前完成

  各镇(街道)、辖区公安派出所

  每村组建一支义务(志愿)消防队,每季度或每半年举行一次灭火演练。

  每周利用镇、村宣传栏、村广播和流动宣传车等讲解一次消防知识。

  举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和火灾案例宣传。

  放映一场火灾警示和消防常识宣传片。

  开展消防宣传六进“进农村”试点建设工作。

  11月底前完成

社区

  组织志愿消防人员举行一次以家庭火灾扑救、疏散逃生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演练。

  各镇(街道)、辖区公安派出所

  组织开展一次物业管理人员消防知识培训会。

  在社区内设立一个消防宣传窗口,建立一个消防宣传活动室。

  11月底前完成

  开展消防宣传六进“进社区”、“进家庭”试点建设工作。

企业

  对单位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集中培训教育,主动参加消防部门从业人员岗前培训。

  各镇(街道)、各行政主管部门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特殊工种、重点岗位员工上岗前培训率达到100%。

  经常组织员工观看火灾案例教育片,每季度组织单位员工开展一次以疏散、逃生为主的消防演练。

  有条件的企业组建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并每季度演练一次。

  开展消防宣传六进“进企业”试点建设工作。

  11月底前完成

学校

  每个学校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疏散演习。

  各镇(街道)、区教育局

  在校园内以标语、黑板报、墙报、固定消防宣传牌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营造消防安全氛围。

  组织师生参观一次消防队(站),组织师生参加实践体验活动。

  开展寄宿学校学生宿舍“五个一”工程试点建设工作。

  开展消防宣传六进“进学校”试点建设工作。

人员密集场所

  每半年要组织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动员会,召开一次消防重点单位会议。

  各镇(街道)、各行政主管部门

  在场所入口处、大型宣传牌、显示屏上设立消防常识专栏。

  组织员工观看一部消防安全警示片,主动参加消防部门从业人员岗前培训。

  行政主管部门与每个人员密集场所单位签订一份安全责任书。

  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逃生自救保护“消防引导员”工作。

  开展消防宣传“六进进场所”试点建设工作。

媒体

  在龙湾新闻网上上传发布一段防火常识短片或消防公益广告视频。

  区新闻中心

  在《今日龙湾》报上设立“曝光台”,每月对消防部门查处的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集中曝光一次。

  区新闻中心要加大对新修订《消防法》的宣传力度。

  主题词:公安  消防  宣传  意见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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