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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试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等计划生育非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通告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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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为有力打击非法性别鉴定,控制违法生育,进一步调动群众关心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计划生育实行奖励举报制度,举报情况经查实,依法对被举报人追究责任的,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经济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利用超声技术等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或者选择性别进行人工终止妊娠的,予以奖励5000-8000元;举报他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选择人工终止妊娠的,予以奖励1000 -3000元。

  二、举报本区域内的党员、干部事业单位职工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不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的,每例奖励1000—5000元。

  三、举报非法为他人施行摘取节育环、人工终止妊娠、输卵(精)管吻合等计划生育手术的,奖励1000-3000元。

  四、举报为他人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奖励500-3000元。

  五、举报变造、伪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及其他违法行为                                的,予以奖励500-2000元。

  六、对举报人姓名、地址、电话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七、奖励的方式根据举报人的意愿,可以公开奖,也可以暗奖(设密码或直接从银行帐户转入)。

  八、举报人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或网站向龙湾区计划生育局举报。 举报信寄至温州市龙湾区计划生育局,邮编:325011,地址:状元镇耐宝路12号;举报电话号码:86359423   86354441;传真电话号码:86350460。龙湾区计划生育局网址为:www.lwrk.net;E-mail:lwrk@wenzhou.zj.cn;

  特此通告

  二OO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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