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为有力打击非法性别鉴定,控制违法生育,进一步调动群众关心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计划生育实行奖励举报制度,举报情况经查实,依法对被举报人追究责任的,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经济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利用超声技术等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或者选择性别进行人工终止妊娠的,予以奖励5000-8000元;举报他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选择人工终止妊娠的,予以奖励1000 -3000元。
二、举报本区域内的党员、干部事业单位职工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不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的,每例奖励1000—5000元。
三、举报非法为他人施行摘取节育环、人工终止妊娠、输卵(精)管吻合等计划生育手术的,奖励1000-3000元。
四、举报为他人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奖励500-3000元。
五、举报变造、伪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及其他违法行为 的,予以奖励500-2000元。
六、对举报人姓名、地址、电话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七、奖励的方式根据举报人的意愿,可以公开奖,也可以暗奖(设密码或直接从银行帐户转入)。
八、举报人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或网站向龙湾区计划生育局举报。 举报信寄至温州市龙湾区计划生育局,邮编:325011,地址:状元镇耐宝路12号;举报电话号码:86359423 86354441;传真电话号码:86350460。龙湾区计划生育局网址为:www.lwrk.net;E-mail:lwrk@wenzhou.zj.cn;
特此通告
二OO四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