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需要,进一步深化区本级财政集中支付改革,扩大远程报账范围,在温龙政办〔2005〕65号文件确定第一批2家财政集中支付和7家远程报账试点的基础上,按“循序渐进”的原则,确定从2008年8月1日起,推行第二批远程报账。现将第二批推行远程报帐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
附件:第二批远程报帐单位名单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第二批远程报帐单位名单
区纪委 区宣传部
区检察院 区发改局
区教育局 区司法局
区科技局 区卫生局
区农林局 区水利局
区环保局 天河中学
温二十五中 海滨中学
沙城中学 区实验中学
永昌中学 龙湾职校
温二十中 区实验小学
区招生办 区勤俭办
教师发展中心 区计生指导站
主题词:财政 远程报帐 名单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