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02]4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的通知》(浙政办发[2003]12号)及《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的通知》(温政发[2003]9号)精神,区政府决定开展全区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本次第三产业普查的目的是清查第三产业发展的基本状况,掌握其规模、结构、效益等信息。自1993年首次第三产业普查以来,我区服务业发展较快,总量和结构都发生了较大变化。认真搞好这次普查,对于研究制定我区服务业发展战略,优化服务业结构,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服务业的财务核算制度和统计调查制度,深化统计制度改革,建立和逐步完善服务业发展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制度,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区境内从事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具体范围包括:农、林、牧、渔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资源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有: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等。
普查的时期资料是2003年度,标准时点为2003年12月31日。
四、普查的组织实施
第三产业普查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的重大社会系统工程。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将建立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由石岳芳同志为组长,黄建芳、胡建芬同志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处理普查的具体工作。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大力协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地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全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要在6月16日前建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各地的普查组织和实施;各村(居)委会要有相应的工作班子,积极参与和认真配合普查工作。凡在我区从事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工作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各级普查机构和有关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第三产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为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普查经费
本次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本着节俭的原则,及时拨付,确保普查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OO三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第三产业 普查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