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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完善全区政务信息工作计分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不断适应政府管理职能转变的需要,努力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按照区政府领导对政务信息工作的新要求,在分析研究当前我区政务信息工作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对全区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进行调整和完善,并继续把信息工作列入各镇(街道)、各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奖励对象

全区各政务信息网络单位。

二、考核奖励内容

以考核信息录用为主,同时结合各单位的信息机构、网络、制度建设情况及本级信息刊物编发情况进行考核与奖励。

三、考核达标分数

详见附件1。

四、考核计分办法

  各镇(街道)、部门信息来稿每条计1分,被区政府办公室采用或综合转报后被各级信息刊物采用后加分。信息得分采取累计办法,即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刊物分别采用或经领导批示的,按标准给予累计加分。

实行信息加、减分制度。根据各信息报送单位信息报送情况、信息工作机制建立情况、信息约稿完成情况,在年度考核时视情予以加分;对迟报、错报、漏报、瞒报信息的有关责任单位,予以扣分,具体见考核计分标准附件。

五、考核计分标准

具体见附件2。

六、考核评比办法

(一)各政务信息网络单位实行结果考核制,以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按考核计分标准计算年度信息工作得分,年终考核根据各单位全年累计得分排定名次,并据此作为排名评比表彰先进的主要依据;信息录用得分情况每季度书面通报一次(涉密信息条目略示),每季度召开由部分单位参加的信息工作例会,及时通报、分析、交流、部署季度信息工作;各镇(街道)和区各有关单位的政务信息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并按全年政务信息工作得分折合年度信息考核得分,以达标分为基础,达标的得满分,未达标的,按得分比例折合年度信息考核得分,并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信息工作先进评比资格。

(二)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全区政务信息网络单位中评选,镇(街道)、区级机关部门、市派驻单位共12名;同时结合个人年度信息采用情况和信息报送数量等因素,评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17名。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如全年报送的信息有2条以上(含2条)被省级信息刊物采用,或5条以上被市级信息刊物采用的,优先评为年度区级先进单位。

(三)对各单位迟报、漏报、瞒报突发性事件、重大信息或信息失实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予以通报。一年中因突发性事件、重大信息迟报、漏报、瞒报或信息失实造成严重影响并被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批评或区领导批评的,一律取消本年度评比先进资格。

  七、信息奖励办法

  (一)信息考核按录用情况计分,未录用的计考核分,但不计稿酬;同一稿件被多种刊物重复采用的,按以下标准给予重复奖励。

  1.本办信息刊物录用稿酬及奖励。《政务信息—每周要情》、《上报信息》、《专报信息》每篇稿酬20元,领导批示的另奖20元;《政务工作交流》、《调研信息》每篇稿酬80元,领导批示的另奖80元;《领导参阅》每篇稿酬50元,领导批示的另奖50元。

  2.市府办信息刊物录用奖励。《每日要闻》每篇奖励50元,《领导参阅》、《政务工作交流》每篇奖励150元,领导批示的另奖150元。

  3.省府办信息刊物录用奖励。被省府办录用的信息每篇奖励300元,领导批示的另奖300元。

  4.被国办录用的信息每篇奖励1000元。

(二)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根据信息工作综合评定情况,年终被评选为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附件:1.考核达标分数

2.2008年全区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计分标准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

考核达标分数

单    位

考核分

单     位

考核分

永中街道

120

统计局

80

蒲州街道

100

环境保护局

80

永兴街道

100

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30

海滨街道

100

体育局

30

海城街道

100

风景旅游管理局

50

状元镇

100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40

瑶溪镇

100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30

沙城镇

100

市政园林管理局

40

天河镇

100

移民安置办公室

30

灵昆镇

100

温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50

监察局

100

温州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办公室

50

公安分局

80

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30

发展和改革局

100

海涂围垦工程建设指挥部

30

经贸(交通)局

100

温瑞塘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

4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0

标准厂房建设指挥部

30

教育局

100

地税分局

40

科学技术局

60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40

民族宗教事务局

40

工商分局

40

民政局

70

规划分局

40

司法局

60

国土资源分局

40

财政局

60

房管分局

30

人事劳动局

60

质监分局

40

建设局

70

社保分局

30

农林局

70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30

水利局

50

供电分局

30

海洋与渔业局

50

永强电业公司

30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60

永昌堡保护修建管委会

30

卫生局

80

交警三大队

20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40

消防大队

20

审计局

80

  注:公安分局来稿不计分,采用后计分,因此不再增加考核分。


2008年全区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计分标准

  附件2

类别

项     目

分  数

得分项目

  普

  刊

  每周要情

5分

  上报省、市信息

5分

  专报信息

5分

  参阅件

10分

  政务工作交流、调研信息

15分

  区领导批示

10分

  信息报送情况(来稿数量)

1分/篇

市府办

普刊

  每日要闻

10分

  市府办上报信息

10分

  专报信息、参阅件、政务工作交流

30分

  获市政府领导批示的

20分

  昨日要情电子版

15分

  专报信息和参阅件

30分

  政务工作交流

50分

  获省政府领导批示的

30分

  工作交流

200分

  获领导批示的

加分

项目

  信息工作机制建立及本级信息刊物编发情况

10分

  信息约稿完成情况

10分

扣分

项目

  迟、错、漏、瞒报紧急或重要信息受区领导批评的

-40分

  迟、错、漏、瞒报紧急或重要信息受市级通报批评的

-60分

  迟、错、漏、瞒报紧急或重要信息受省级通报批评的

-80分


  主题词:政务信息  计分办法  调整  通知

  抄送:区目标办。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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