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目前,正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高发时期。随着元旦、春节来临,大量活禽将调入我区,加上候鸟迁徙,病原传入我区的危险性增大。从全区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检查和免疫监测情况看,我区部分镇(街道)依然存在家禽免疫动作慢、工作明显不到位、免疫抗体不合格等问题,个别地方甚至存在免疫空白,全区家禽存在着发生疫情的隐患。根据省、市有关部署,为进一步强化全区家禽免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认清形势,增强工作紧迫感。各镇(街道)、有关单位在这疫情高发期,决不能心存侥幸,要坚决按照12月20日省、市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五个到位”和“五个下功夫”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发动,确保防疫队伍建设、免疫和疫情监测落实到位。
二、迅速开展免疫周行动,确保100%免疫率。根据省、市要求,区政府决定从2007年12月24日起到2008年1月10日,全区开展一次免疫周行动。
1.各镇(街道)要通过查家禽存栏、查免疫档案、查免疫抗体等手段,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免疫要求,采取边普查,边补针、边消毒的措施,对新补栏家禽、超过或即将超过免疫保护期家禽、免疫抗体监测不合格家禽进行一次强制补免,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并对辖区内的所有养猪户、养牛户、养羊户及养禽户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彻底消除免疫死角,逐户建立防疫台帐,实施畜禽户籍化管理,并上报区指挥部备案。
2.各镇(街道)必须按照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时储备足量的疫苗、消毒剂、消毒设备、防护用品等应急防疫物资。必须确保人员、经费到位,恢复24小时值班制度。人员名单、值班安排和经费落实情况于12月25日前报区政府督查室(传真86968625)、区动物防疫指挥部(传真86928817)备查。
3.区经贸(交通)局、区农林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食药监分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对全区活禽经营市场落实禽流感防控措施开展全面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抓好农贸市场禽类及其产品经营区、经营单位、超市和商场内的禽类及其产品经营区等重点区域的监控,防止病死禽流入市场;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条件,对不具备市场开办条件的,责令其暂停经营,限期整改。继续推行家禽经营市场定期休市制度。
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免疫周开展情况于2008年1月10日前报区政府督查室、区动物防疫指挥部。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制。各镇(街道)要将免疫周行动计划具体落实到村、落实到人,对组织免疫或免疫工作不到位的,造成疫病发生或任何瞒报、迟报、不报疫情等,责任追究将严格按照《温州市龙湾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规定的通知》(温龙政办〔2007〕133号)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农业 畜牧 禽流感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