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2008年度龙湾区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规范巩固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2008年度龙湾区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
规范巩固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深入开展“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规范巩固年”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以“两查两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按照“政府牵头、工商为主、部门配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开展“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规范巩固年”活动,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整体效能,综合治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规范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责任落实,通过集中整治,一是巩固城镇主要街道、城镇其他区域及农村地方无证无照经营率分别低于5%、10%和15%;二是彻底解决乡镇(街道)所在地小食杂店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问题;三是做好无须前置条件无证无照经营的日常疏导登记和查处取缔工作,使城镇主要街道、城镇其他区域、农村等三类区域的无照疏导率分别达到80%、70%、60%;四是根治违反公共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三、工作重点
以城郊结合部、公路沿途、塘河沿线、车站码头、校园周边、各类市场、开发区以及人群聚集的旅游景区等为重点整治区域,不断加强对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食品、医疗器械、药品、农资、美容美发、黑网吧、电子游戏室、餐饮、中介服务等领域和行业无照整治力度;巩固电镀加工、不锈钢拉管、拉丝整治成果。
四、工作安排
“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规范巩固年”活动主要围绕“铁锤”系列整治大行动展开,从2008年2月开始,为期一年,分三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结合去年开展的“漏征漏管户税收征管”、“两查两保”专项整治、“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等工作,各镇(街道)要进一步掌握本辖区无证无照的种类、数量、行业分布及镇(街道)所在地小食杂店无证无照经营食品和违反公共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情况,结合当地实际,制订“铁锤”系列整治大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至11月)。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组织开展整治大行动,列出集中清理的重点地段和对象,对具有一定经营条件的经营户,要教育、引导补办证照,督促其依法、守法经营;对不具备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要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巡查监管相结合的方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区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地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予以通报。
(三)总结考核阶段(12月底前)。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对整治大行动进行自查总结,查漏补缺,完善工作措施,针对一些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建立长效联动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平竞争,偷逃国家税费,规避执法监管,同时,也是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源头之一,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安全与健康,影响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从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提高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危害性和查处取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把综合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工作沟通与协调,分头把关,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形成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监管合力。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到位,发现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不予查处的,要追究当事人直至单位领导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加强教育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报道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动态和成效,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提高全社会对无证无照经营危害性的认识,对典型案例要及时予以曝光。
(四)讲究工作方法,注重实际效果。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坚持教育疏导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对无证无照经营户区别不同情况做好取缔与规范工作。要加强引导,督促和帮助具备条件但未申领证照的经营户办理证照,合法经营,特别是要引导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无生活来源的社会弱势群体办理证照,在加强法律法规的教育中规范经营行为。对从事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群众反映强烈且不服从执法检查、整改不到位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查处取缔。
(五)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文明执法。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过程中,要注意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严格掌握政策界限;要规范办案程序,讲究执法方式,严格依法行政;要坚持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执法犯法等现象发生,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要注意安全执法,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妥善处置,切实保护一线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主题词:经济管理 无证无照整治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2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