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近日来,我区消防安全形势严峻。2006年10月17日10时23分,位于我区永中街道度山村的温州市罗峰鞋材制品有限公司和温州市多得利鞋料有限公司发生火灾。温州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先后调集了7个消防中队11辆消防车90余消防官兵参与扑救,大火于14时45分被扑灭。该起火灾过火面积达8000余平方米,损失重大。
火灾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遏制我区当前火灾多发的态势。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正值深秋季节,风干物燥,是火灾多发时期,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安委〔2006〕4号),对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认真的分析,统一思想认识,找准影响消防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对策加以落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切实增强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积极行动,周密部署,开展“除隐患、保平安”活动。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辖区实际,结合在前期开展“多合一”建筑和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对仍没有排查到位的单位,要继续深入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整改,对无法整改、火灾隐患严重的单位以及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坚决依法严肃处理,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同时,各地要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或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全面动员、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镇(街道)要结合秋冬季防火工作特点,针对火灾中暴露出的群众消防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差、逃生知识缺乏的现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和教育力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防火安全常识,普及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救和火场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疏散逃生技能。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学校、工厂企业等社会基层组织的作用,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常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防御火灾的能力。
二OO六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公安 消防 安全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0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