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取缔非法电镀企业的经营,促进电镀行业有序发展,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区取缔非法电镀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诸松华
副组长:李道钮(区府办)
何建光(区工商分局)
成 员:林春霞(区环保局)
杨乃亢(区公安分局)
徐顺生(区法院)
孙景绍(区监察局)
胡银忠(区环保局)
孙朝晖(区安监局)
李胜春(区温瑞塘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
陈良友(区规划分局)
黄顺杰(区国土资源分局)
郑文伟(区工商分局)
陈文彬(区行政执法分局)
刘日彪(区供电分局)
张立国(永强供电公司)
陈松宗(区供水有限公司)
王建华(永中街道办事处)
张少清(蒲州街道办事处)
吴振弟(海滨街道办事处)
姜法宏(永兴街道办事处)
赵钦升(海城街道办事处)
朱伟英(状元镇人民政府)
董 峰(沙城镇人民政府)
项东华(天河镇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工商分局),郑文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OO六年八月九日
主题词:机构 电镀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8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