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细则》的规定,今后凡是未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以实施。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区发展和改革局正着手200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的编制工作。请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论证,按附件申请表的要求,于5月15日前向区发展和改革局及时上报政府投资项目(已列入区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的不再申报)。
联系人:陈志楠、诸海灵,电话:86355871,传真:86359008。
附件:1、龙湾区二○○六年度政府投资项目(不含区级以上
重点项目)申请表
2、温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市政府第85
号令)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龙湾区200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不含区级以上重点项目)申请表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投资额 | 资金来源 | 用地规模 | 项目选址 | 建设期限 | 实施单位 | |
| 财政 | 自筹 | |||||||
填表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