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根据省、市电镀行业整治工作要求和市政府领导现场办公会议精神,我区电镀标准厂房基地须于今年10月20日前办毕有关规划等行政审批手续,于10月30日前完成用地指标报征工作,于11月30日前开工建设电镀标准厂房和标准厂房基地主干道路面工程。鉴于电镀标准厂房基地建设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加快电镀标准厂房基地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时保质地完成电镀标准厂房基地建设是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一项政治任务,相关镇(街道)和区各有关单位务必要从讲政治、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加快电镀标准厂房基地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极其重要的中心工作来抓紧抓好。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区电镀标准厂房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石岳芳副区长任组长,潘旭宏(区府办)、林春霞(区环保局)、朱国平(区标准厂房建设指挥部)为副组长,吴庆亮(区发改局)、潘小林(区建设局)、张崇芳(区农林水利局)、陈健(区审管办)、何金标(区规划分局)、张亦松(区国土资源分局)、林月信(区房管分局)、缪克鸠(区消防大队)、张华燕(海滨街道办事处)、章魁洪(永兴街道办事处)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标准厂房建设指挥部,朱国平为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要指派一名具体经办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如有必要,可抽调有关部门经办人员进行集中办公。相关街道和区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专门负责做好电镀标准厂房基地建设的相关工作,做到上下联动,合力推进。
二、创新方法,限时办理。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龙湾区电镀标准厂房基地建设倒计时安排表》(具体见附件)限定的时间要求完成有关工作,办妥有关审批手续。为此,区各有关部门要敢于创新方法、突破常规,采取非常措施,确定专人负责,提前介入、主动指导、穿插审批,尽最大可能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务必做到限时办结,争取提前办结。同时,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下属中介机构的指导和督促,确保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有关工作。
三、明确责任,强化督查。相关街道和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审批、政策处理、建设各环节落实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的责任,切实负起责任,以第一人称的姿态积极主动地做好相关工作,并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区政府将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哪个环节工作滞后就督促哪个环节,哪个单位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个单位的责任,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都能按时保质地得到落实。同时,将对完成任务好的责任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考核奖励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定。
附件:龙湾区电镀标准厂房基地建设倒计时安排表
二OO六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
龙湾区电镀标准厂房基地建设倒计时安排表
| 审批(工作)项目 | 受理(审批) 单 位 | 承办时限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规划方案设计 | 设计院 | 3个工作日 | 10月15日前 | 指挥部 |
| 规划设计方案审批 | 规划分局 | 10个工作日 | 10月18日前 | 区规划分局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环境评估单位 | 20个工作日 | 10月18日前 | 区环保局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环保局 | 10个工作日 | 10月20日前 | 区环保局 |
| 农转用手续报批 | 10月30日前 | 区国土资源分局 | ||
| 区政府给市政府确定施工单位办法的报告 | 市政府 | 10月30日前 | 区府办、指挥部 | |
| 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 设计院 | 10个工作日 | 10月30日前 | 指挥部 |
| 地质勘探 | 地质勘探单位 | 20个工作日 | 10月30日前 | 指挥部 |
| 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 | 发改局 | 10个工作日 | 10月30日前 | 区发改局 |
| 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查 | 建设局 | 5个工作日 | 11月3日前 | 区审批中心、区建设局 |
| 下达年度计划 | 发改局 | 3个工作日 | 11月10日前 | 区发改局 |
| 施工图设计 | 设计院 | 15个工作日 | 11月15日前 | 指挥部 |
| 主干道有关企业、庙宇拆迁 | 11月20日前 | 区房管分局 | ||
| 施工图审核 | 专审单位 | 5个工作日 | 11月20日前 | 专审单位 |
| 确定施工单位 | 11月20日前 | 指挥部 | ||
| 工程预算 | 工程预算单位 | 10个工作日 | 11月25日前 | 工程预算单位、指挥部 |
| 建设工程消防审核 | 消防大队 | 7个工作日 | 11月25日前 | 区消防大队 |
| 人防工程设计审批 | 人防办 | 5个工作日 | 11月25日前 | 区人防办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规划分局 | 10个工作日 | 11月25日前 | 区规划分局 |
| 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 建设局 | 10个工作日 | 11月25日前 | 区建设局 |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 建设局 | 2个工作日 | 11月25日前 | 区建设局 |
| 施工许可证 | 建设局 | 3个工作日 | 11月25日前 | 区建设局 |
| 基地周边环境整治 | 11月25日前 | 海滨街道 | ||
| 电镀企业入园方案制定 | 11月25日前 | 区环保局 | ||
| 工程开工 | 11月30日前 | 指挥部 |
主题词:城乡建设 环保 基地 标准厂房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0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