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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成革行业“三废”治理和温州扶贫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龙湾区合成革行业“三废”治理和温州扶贫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整治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龙湾区合成革行业“三废”治理和

温州扶贫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整治方案

  近年来,合成革行业不断发展壮大,成为我区的主要支柱行业之一。但是,由于治污措施比较滞后等原因,我区合成革行业及扶贫经济开发区出现了行业性、区域性环境污染,群众反响十分强烈。对此,各级领导十分关注,合成革行业和温州扶贫经济开发区的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被列为省“811”环境污染整治和省县生态建设目标责任书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为切实抓好我区合成革行业和温州扶贫经济开发区的环境污染问题,尽快完成整治任务,根据我区合成革行业及扶贫经济开发区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开展全区合成革行业“三废”治理,不断深化扶贫经济开发区园区内不锈钢、化工、印染等行业的污染治理,切实完善园区内的环保基础设施,全面解决合成革行业和扶贫经济开发区内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环境污染问题。

  二、工作目标

  1、2007年3月31日前,全区所有合成革企业完善干法生产线DMF废气回收治理设施及二甲胺废气的处理工艺;2007年6月30日前,全区所有合成革企业都建成湿法生产线DMF废气回收治理设施,全面实现合成革企业周边无“臭气”扩散;2007年8月31日前,全区所有合成革企业都建成废水治理设施,所有的生产废水都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同时,建立完善合成革固废处理机制,所有的合成革固废残渣都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区合成革固废处理中心建设投用后,一律纳入中心集中处理。

  2、2007年6月30日前,完善扶贫经济开发区内所有机械加工、印染、化工等行业的“三废”治理工作,企业“三废”都要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3、2007年9月30日前,全面完善扶贫经济开发区内地下管网、废水收集系统。

  三、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调查摸底,广泛动员

  2006年11月底前,对全区合成革企业、扶贫经济开发区有关污染企业的生产现状(包括企业规模、生产设备、用地、生产能力、原材料的使用量、排污量等)、现有治理设施的治污情况(包括处理能力、运行情况)、扶贫经济开发区内废水收集系统及雨水管、排污管的现状等进行全面的调查。同时,开展广泛宣传动员,召开区、镇(园区)、企业各层次的动员会议,讲明开展合成革行业和扶贫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具体工作任务,全力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落实措施,全面整治

  一是合成革行业的“三废”治理。

  废气治理方面:各合成革企业要完善现有DMF废气回收装置和二甲胺废气处理装置。PU革干法生产线DMF废气回收装置按照“一线一塔”的要求进行整改,并要建造一套湿法生产线DMF废气回收装置;二甲胺废气统一由锅炉进风口接入锅炉进行焚烧处理,同时,对吸收装置进行整改,减少水汽的带入量,并保证锅炉的正常使用;甲苯废气在尚无可行的治理方法的前提下,要求企业在生产中限量使用甲苯等原材料,鼓励企业使用无毒的环保性原材料。

  废水治理方面:各合成革企业都要建造一套废水处理系统,并完善车间内的废水收集系统,保证所有的生产废水、生活废水都能纳入处理系统,经处理达标后,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为保证废水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各企业必须建造一座能够满足容纳一天废水量的废水调节池,且处理工艺必须采用二级以上的生化处理法(A2/O2)。原则上,“一干一湿”处理量必须达到150吨/日以上,“二干二湿”处理量必须达到250吨/日以上。

  固废处理方面:各合成革企业都要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建立固废转运联单制,将所有的合成革固废残渣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可暂时收集储存,在合成革固废处理中心建成后,统一纳入中心集中处理。

  二是扶贫经济开发内区不锈钢拉管等机械加工行业的污染治理。

  废水治理方面:全面完善废水治理设施与废水收集系统,完善废水处理工艺,采用二级沉淀法进行治理,提高废水处理能力;同时,建立在线远程监控系统,采取PLC自动控制系统对治理过程进行控制。

  固废治理方面:对于有回收、二次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及时予以回收、重新利用;对于没有利用价值的,委托有治理能力的单位进行统一无害化处理。

  废气治理方面:完善炼钢车间的废气收集系统,对车间实行必要的封闭,一个车间配备一套废气处理装置。

  三是扶贫经济开发区印染、化工等其他行业的污染治理。完善废水收集系统,采用生化法来处理,将所有的生产废水都纳入废水处理系统,并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化工行业的废气污染。

  四是完善扶贫经济开发区内的排污管网等基础设施。在建和拟建的排污管网要加快建设进度,并做好与东片排污管网和原有管网的衔接;对园区内不能正常使用的原有污水管网、雨水管、排污泵站等进行全面的修理完善。同时,完善各企业的排污管理,每个企业产生的废水只允许通过一个排污口接入园区统一的排污管网。加快做好有关前期准备工作,大力推进扶贫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污染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政府成立了由区长张纯一为组长的合成革行业和扶贫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各有关单位精干力量专门成立扶贫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组和综合督查组。各有关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安排专人帮助、指导、监督这次污染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把污染整治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一项重要任务,放在突出位置,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扶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整个扶贫经济开发区内的污染整治及园区内地下管网、雨污分流、废水收集系统的完善工作;各镇(街道)负责监督辖区内合成革企业的污染整治工作情况;环保部门负责帮助指导企业制定具体的治理方案,督促企业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坚决打击污染环境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经贸部门负责企业清洁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帮助企业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技术;安监、电力、工商、土地、规划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支持配合这次污染整治工作;各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要多形式、多渠道地对这次污染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让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主了解这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具体工作要求。同时,要抓好正反两方面教育,既要大力宣传报道治理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又要对有环境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

  (四)加强监督检查。区综合督查组要定期对各个企业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公开曝光,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环保等部门要完善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加大对企业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力度,及时掌握企业污染治理动态,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同时,要充分发挥、调动公众参与整治的积极性,鼓励公众对这次污染整治工作进行监督。

  (五)严格奖惩措施。各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针对各自实际,及时落实人员、安排资金、制定计划,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并保证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对因工作不力,没有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对工作出色,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在发放排污许可证等方面予以支持,并参照《龙湾区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适当奖励。


  主题词:环境保护  合成革  整治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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