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龙湾区开展省级示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龙湾区开展省级示范行政审批服务
中心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省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创建活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48号)精神和《浙江省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评选细则》要求,为更好地组织开展省级示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创建活动,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继续推进审批项目集中办理制度
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将其纳入审批中心实行集中统一联合办理,要求进驻中心的行政许可事项达到80%以上。此外,要进一步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也应进入审批中心集中办理。
二、加大部门对窗口的授权力度
各部门要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百名科长服务基层”活动的通知》(温龙委办发〔2007〕163号)精神,积极探索“二集中二到位”(即部门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部门行政许可科室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部门行政许可事项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行政审批管理机制,进驻审批中心的部门单位要整合审批职能,把审批科室成建制进中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实行中层干部进驻审批中心窗口担任窗口负责人,积极推行“一审一核”制和告知承诺制,真正下放审批权限;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优化审批流程,优化“绿色通道”办事制度,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三、加快“一网式”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建设
加快新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的投入运行步伐,逐步实现政策法规、审批程序和办件结果查阅,投诉咨询,监督管理,表格下载,网上申报等功能,积极开展网上审批,尽早实现网上办公。推选几家基层站所和部门办事窗口为“一网式”审批试点单位,全面建立以审批中心为平台,横向连接区属各部门单位、分中心,纵向连接镇(街道)、基层站所的“一网式”、联动的行政审批模式。加强电子监察系统的运用,对审批中心窗口、分中心、部门办事大厅、基层站所的审批事项进行实时有效监督。
四、建立“三位一体”的行政审批服务模式
改革创新行政管理体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推行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建立以审批中心为主导,部门办事大厅、分中心和基层站所窗口为延伸的“三位一体”、“顾客导向型”的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体系。落实行政审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统一部门办事大厅、分中心和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运行模式,加大对部门办事大厅、分中心和基层站所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力度。
五、切实抓好队伍建设
各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善于协调服务的综合性人才到窗口工作,对窗口负责人要按照“配优、配强”的要求进行选派,必须为中层副职以上干部,派驻中心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为机关公务员或经授权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一般在窗口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年,不得进行随意更换或调整。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或调整的,须征得区审管办同意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作为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直接面对群众,其行为表现代表部门形象,各派出单位要多加关心,做到待遇上不变,任用上一视同仁。对工作人员在“中心”工作经历,视同下基层锻炼,对工作实绩突出、德才兼备的窗口工作人员在后备干部推荐等方面予以考虑。
主题词:行政审批 示范 创建 意见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0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