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房管分局:
现将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的通知》(温政办〔2007〕165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的
通 知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鹿城、龙湾、瓯海区人民政府,市房管局:
为了全面、准确掌握我市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建立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温州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07〕66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在鹿城、龙湾、瓯海区范围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为本次调查对象:
(一)具有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家庭;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3000元(含)以下;
(三)家庭全部住房的建筑面积在48平方米(含)以下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
二、调查方式
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各社区设立申报、调查受理点。具体步骤如下:
(一)表格发放。《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申报、调查表》由各区房管局(分局)发放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再将其转发到各社区。
(二)居民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到社区受理点领取表格(或在温州房管网下载,网址:http//www.wzfg.com),如实填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交回所辖社区。
(三)收入调查。社区对申报家庭的经济收入情况进行必要的初审。
(四)整理移交。社区将经初审后的表格整理送交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移交区房管局(分局)。
(五)调查建档。各区房管局(分局)对申报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审查后,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填写《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申报、调查汇总表》报市房管局。市房管局负责建立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档案数据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区政府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建立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责任分工、调查人员组成及相关要求。要把任务落实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特别是要委托社区做好《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申报、调查表》的领取、发放和及时收回及初审等工作。
(二)确保质量。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使居民家喻户晓,实现申报、调查工作全覆盖。各区房管局(分局)负责对社区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指导居民准确填报。
(三)时间安排。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在12月底基本结束。11月1日至10日,各区要完成培训工作;11月11日至20日,完成填表申报;11月21日至12月10日,社区和区房管局(分局)完成初审和调查工作;12月21日至25日,各区房管局(分局)完成统计汇总并上报市房管局;12月26日至31日,市房管局建立市区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档案数据库。
主题词:综合 住宅 调查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1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