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促进政令畅通,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省、市、区党委和政府的决策、决定的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
(三)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
(四)区政府及所属部门承担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督查;
(五)经区政府领导同意或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的落实。
二、工作程序
(一)督查事项的立项
区政府办公室根据上级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及领导的要求,提出督查的具体事项,并对督查事项进行分解,明确落实责任单位。
(二)督查事项的下达
对一般性督查事项,由区政府办公室通过电话等形式通知有关单位办理;对重要的督查事项,通过《政务督查通知单》形式下达,并明确完成时限和反馈要求。
(三)督查事项的落实
承办单位接到《政务督查通知单》或电话通知后,应抓紧落实,确保按期办结。对重要督查事项,一把手要亲自抓。在办理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形成合力。
(四)督查事项的反馈
承办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将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区政府办公室。确有实际困难无法按时完成的,应提前报告,说明情况,并及时反馈落实的进展情况和结果。反馈材料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督查事项的催办
区政府办公室将及时跟踪掌握督查事项落实的进展情况,适时进行催办。对内容特别重要或到期没有完成的,视情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现场督办。
(六)督查事项的报告
督查事项办结后,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向区政府领导报告办理结果,并定期通报督查工作情况。
三、督查分工
(一)区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督查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区政务督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分解落实督查事项,反馈督查结果。区政府信息督查科是区政府办公室实施督查工作的牵头科室,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协助办公室领导做好政务督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履行督查职能,开展督查活动,完成各项督查任务。区政府办公室各职能科室是承担专项性督查事项的职能科室,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区政府工作重点和要求,开展督查工作,及时完成各项督查任务。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是区政府督查工作的落实者,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区政府办公室下达的督查事项,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按要求如实反馈落实情况。
四、督查责任和要求
(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督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镇(街道)、各部门必须做到令行禁止,对督查工作应注重实效,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对督查事项要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反馈。
(二)建立督查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督查任务未按要求落实的,按行政监察法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政令不畅的典型事例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在督查工作中,区政府办公室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必要时可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合力督查,跟踪督办,直至决策落实和问题的解决。
二OO三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督查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3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