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温州市龙湾区温瑞塘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日
温州市龙湾区温瑞塘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意见
一、为了加快温瑞塘河综合整治,加强对塘河整治的宏观调控与指导,引入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塘河整治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分片负责,奖罚并举”的原则,结合龙湾实际情况,特制订本以奖代补实施意见。
二、凡列入区温瑞塘河年度综合整治任务中的截污工程,并由各镇政府(街道)作为业主单位负责实施的,其中包括截污纳管及配套设施、污水泵站建设、直排公厕改造、净化沼气池、河岸美化、绿化等工程,均按本实施意见实行。
三、区温瑞塘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根据市温瑞塘河综合整治规划、区防洪规划、河道整治规划、给排水规划、旧城改造规划等专业规划,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本区塘河整治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和市塘河指挥部审核后,决定当年需实施的工程计划。
四、区财政部门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塘河整治年度实施方案,从温瑞塘河财政专户中预拨当年实施工程所需资金。
五、年度实施方案中温瑞塘河主干河道跨区域(镇、街道)河道综治工程和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工程由区温瑞塘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作为业主单位负责实施。各镇(街道)本辖区内塘河整治工程原则上由镇(街道)作为业主单位负责实施,其工程建设实行以奖代补办法。
六、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年度实施方案,结合相应的整治任务以书面形式向区温瑞塘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申请,确定建设项目,并签订责任书。
七、由区温瑞塘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作为业主单位负责实施的整治工程,其工程直接费和前期费用全部由区财政塘河治理专项经费解决,政策处理任务由工程项目所在镇(街道)承担,经费以补偿形式包干处理。
八、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业主单位负责实施的塘河整治工程,原则上直接工程费用和前期费用由区财政塘河治理专项经费解决,政策处理费用(除房屋拆迁安置外)由各镇(街道)自筹解决,同时,引入奖励机制,视工程完成情况以奖代补。补偿额由区温瑞塘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汇总审核后报区温瑞塘河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
九、由镇(街道)负责实施的工程前期费用,在工程开工时由区温瑞塘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全额划拨到位。其工程直接费用,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金额由区温瑞塘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在工程开工时根据进度预拨到业主帐户。
十、各镇(街道)完成其负责实施工程任务后,向区温瑞塘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申请工程验收。区温瑞塘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组织建设、设计、环保、质监、监理、纪检、财政、审计、市政园林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
十一、区温瑞塘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根据工程验收情况,以及该工程产生的效益、正面形象程度,按签定的责任书内容,对没完成预定任务的,不再拨付资金,其资金缺口由业主单位自行承担,并予以通报批评,对完成任务好的,拨付工程直接费用余额到位,并给予工程直接费1%—3%的奖励,政策处理费5%—10%的奖励,并给予精神鼓励。具体奖额根据实际情况,由区温瑞塘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报区温瑞塘河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集体审定。
十二、由镇(街道)实施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设计投资变更和工程量增减情况,必须报区温瑞塘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及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区温瑞塘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此类工程的监督、管理及竣工验收。
十三、本实施意见由区温瑞塘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
主题词:水利 温瑞塘河 以奖代补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
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4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