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当前,周边地区禽流感疫情十分严峻,为有效防止禽流感疫情流入我区,切实保护我区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大桥出口处对禽类及其产品实施查验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和地点
以查验点检查为主,路面巡查为辅。根据市政府对开展禽类及其产品查验工作的要求,我区将在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大桥出口处,设立临时检验点,确保有效堵截区外的禽流感疫情输入我区。
二、组织领导
农业、公安、工商、交通、交警等部门要共同参与,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力做好禽流感预防和控制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其中:农业部门主要负责提供甬台温高速出口处工作人员的工作以及休息场所安排;公安、交警部门主要负责车辆拦检、现场治安秩序的维护等工作;农业、工商部门主要负责禽类及其产品的检查、监控和消毒,以及疫情报告等工作。
为明确责任,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大桥出口处由区农业、发展和改革局、交通、监察、财政、卫生、供销、公安、交警、工商、质监等部门共同参与实施。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本次查验工作建立领导带班制,每天由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带班负责,具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安排。
三、检查对象
查验过往我区运载禽类及其产品的所有车辆所携带的禽类及其产品。
四、查验时间
自2005年12月9日开始设点查验,实施全天候24小时上岗,今后视禽流感疫情形势发展情况确定撤点时间。
五、人员安排
所有查验点要确保人员到位。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大桥出口处查验点每天的工作人员由农业、公安、交警、交通、工商部门各抽调1人组成;其它4个查验点由当地政府3人、交警部门1人组成。
六、检查流程
(一)交警对车辆栏检后,由查验点工作人员对运载的禽类及其产品进行检查、监督和消毒。
(二)依法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动物(产品)准运证》等三证,凡是证照不全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不得进入我区;发现来自外埠可疑的活禽及其禽类产品一律予以无害化处理。
(三)发现病死禽,由查验点工作人员进行就地处置,做好无害化处理。
(四)进入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大桥出口处的所有动物及其产品通过查验点的现场查验后,一律要求到鹿城双屿高速公路出口下,并到温州市外来动物报检中心报检。
七、工作要求
(一)注重安全。要切实重视查验人员的安全防护,认真做好个人的卫生、消毒工作,查验人员要统一戴口罩、手套,着防护服、鞋套。
(二)文明值勤。查验人员要注意文明礼貌,讲究方式方法。
(三)每日报告。各查验点要在每天下午2时前向区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查验情况。遇到重大情况和紧急问题要立即向区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八、密切配合、健全屏障
要确保查验工作的人员、经费、物资、设备到位,确保查验工作有序开展。设卡查验期间,由于查验工作没到位致使输入外来禽类及其产品引起重大动物疫情的,区政府将严肃查处相关部门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OO五年十二月七日
主题词:农业 动物防疫 查验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2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