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清明节是人们缅怀逝者、悼念故人的传统节日,也是集中宣传殡葬法规、倡导殡葬改革,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进行文明祭祀的有利时机。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祭扫管理工作,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引导群众文明祭扫,巩固殡葬改革工作成果,严防“青山白化”回潮。按照市有关会议要求,结合龙湾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殡改宣传力度。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结合全区青山白化专项治理要求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利用清明期间群众集中祭扫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和途径,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青山白化”专项治理政策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丧事扰民行为的通告》,宣传殡改成果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倡导绿色殡葬新风尚,努力营造推进殡葬改革和文明祭祀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为确保清明期间祭扫文明、安全、有序,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完善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交通疏导措施,加强对辖区内公益性墓地等群众集中祭礼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引导群众文明祭扫。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严防火灾及人身损伤等事件的发生,保证祭奠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三、加大清理整顿力度。清明期间,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民政部门要联合公安、工商、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集中时间和力量,对我区丧葬用品的生产和销售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对非法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厂、商、店和摊点进行认真清查,坚决查收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堵住源头。要坚决制止在墓区内烧纸钱、放鞭炮、赌博和搞封建迷信等活动,保证祭扫活动文明健康地进行。同时,要加强坟山巡防监管,对新建、扩建、翻新、修复私坟及刷白涂绿等,要坚决予以彻底拆除平毁并覆土深埋。特别是对顶风新建的私坟,要从重从严查处,坚决遏制“青山白化”回潮。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民政 管理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3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