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各界人士中公开聘请区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基本条件
(一)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二)有较强的政策和法律水平;
(三)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反映情况和提出批评意见;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年龄在65周岁以下;
(五)非行政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
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工作职责
(一)及时反映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二)受区政府委托,调查行政执法活动中的问题;
(三)应邀参加区政府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活动;
(四)办理区政府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事项。
三、聘请程序和任期
采取公开聘请方式,先由单位推荐或个人自愿报名,经资格审查,择优选取10名,并在“温州龙湾”门户网站上公示一周,如无异议,由区政府确定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一经聘请,任期三年,期间聘请人员若有不适宜继续担任的,由区政府适时予以解聘。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推荐报名
报名时间:2007年12月3日至12月7日。推荐报名时需填写登记审批表,交近期免冠单寸照片2张等有关材料。登记审批表可到“温州龙湾”网站下载(http://www.longwan.gov.cn)。
报名地点:区行政中心11楼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人:夏海波,联系电话:86968630。
附件:1.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各界人员构成方案
2.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登记审批表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1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各界人员构成方案
1.人大代表1名(属于村或企业界的代表),由区人大代表工委商推;
2.政协委员1名(属于村或企业界的代表),由区政协办公室商推;
3.区法院行政庭1名,由区法院商推;
4.离退休老干部1名,由区老干部局商推;
5.新闻媒体工作人员1名,由区新闻中心商推;
6.法律援助中心1名,由区司法局商推;
7.行业协会秘书长3名,由区经贸(交通)局商推。
附件2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 政治面貌 | 学 历 | |||||
| 单位(住址) | 职 务 | |||||
| 办 电 | 家 电 | 手 机 | ||||
| 家庭住址 | ||||||
| 个人简历 | ||||||
| 奖惩情况 | ||||||
| 推荐单位 意 见 | ||||||
| 区法制办 审核意见 | ||||||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登记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主题词:行政执法 监督员 公开聘请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1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