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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市派驻龙湾各有关单位:

  现将《龙湾区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三年十月十二日


龙湾区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实  施  方  案

  医疗器械的使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01年,我区曾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及零配件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了大规模的整治和规范,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目前,仍有少数企业以各种方式继续进行非法生产和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为此,根据浙江省药品监管局浙药监械[2003]84号和温州市府办温政办[2003]79号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实施意见,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彻底整顿和规范医疗器械,特别是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确保人民群众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整治的范围是:非法生产、经营各种医疗器械,特别是制售假劣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和非法生产、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及其零配件。

  整治的重点区域是:永中、永兴、沙城、瑶溪等镇(街道)。

  三、整治的步骤

  本次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历时约50天。通过整治,务求达到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杜绝非法生产、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及其零配件的目的。

  第一阶段(10月15日以前):宣传发动组织阶段。主要工作有: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发布通告;召开全区镇(街道)、重点村干部会议,宣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政策法规,部署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11月15日以前):集中整治阶段。主要工作有:10月底以前,各镇(街道)、村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医疗器械企业分类调查摸底,填报调查表,包括有证、无证的。尤其不能漏报非法生产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及零配件,如针管生产、毛细钢管磨尖企业;组织联合检查组,检查和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及零配件。

  第三阶段(11月底以前):总结巩固阶段。主要工作有: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及时处理违法违规案件;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四、整治的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深入开展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整治和规范,是我区市场经济秩序整治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区政府联合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龙湾区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石岳芳副区长任组长,邀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胡宝叉为副组长,区府办、经贸、卫生、环保、公安、工商、质监等单位负责人和相关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药监局。

  (二)广泛宣传,统一思想。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广泛动员,为专项整治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医疗器械,特别是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对人民群众安全有效使用的重要性。要教育生产经营者提高认识,寻找合法的发展经济项目,不搞非法生产、经营,更不能制售假劣医疗器械产品,坑害人民群众。只有群众认识提高了,思想统一了,普遍懂法了,才能达到根本整治的目的。

  (三)落实责任,力求实效。

  深入开展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整治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具有很强的政治意义。我区非法生产销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及其零配件的问题已连续两年被列为省、市市场经济秩序整治的重点任务。对此,广大干部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这次整治工作。整治工作要按照省、市政府整治办和省药品监管局的要求,在市药品监管局的指导下,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文明执法。各镇(街道)要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负起责任。重点镇(街道)要把责任落实到村,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体系,形成合力,综合整治。

  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调查表


  附: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调查表

企业名称

地    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生产经

营范围

药监

工商

卫生

质监

2002年

生产产值

2002年

销售总额

  主题词:经济管理  医疗器械  整治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委各工作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10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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