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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区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的精神,切实做好第二季度尤其是“五一”黄金周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我区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和区有关单位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组织力量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针对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二、迅速行动,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检查时间: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从发文之日起始至5月7日止。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有关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及措施;

  2.确保“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

  3.安全生产分类管理的普查、登记和评定情况;

  4.危险化学品、矿山、“三合一”等专项整治落实情况;

  5.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及整治情况;

  6.“千十百万”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

  7.安全生产监察中队、村居安全生产监管员人员到位和装备配备情况。

  (三)检查重点:节日期间出行人员、车辆多,旅游交通安全压力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旅游交通安全工作。交警和交通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违章驾驶,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景区景点和旅行社、星级饭店的安全管理。消防、文化等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娱乐、宾馆饭店等人类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检查方法:本次大检查实行条块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门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和区有关单位负责对本辖区、本系统的自查和监督检查。为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督促落实,区委、区政府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督查(安全生产督查组人员安排表附后)。

  三、严格值勤,确保信息畅通

  节日期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和区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按照规定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和区有关单位,要于5月8日上午10:00前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情况,以及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情况等,上报区安委办。对逾期不报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龙湾区安全生产督查组人员安排表

组  别

带队领导

牵头单位

参  加  人  员

检 查 地 点

第一组

诸松华

  区消防大队

  区安委办(安监局)、区文化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各1人

  海滨街道、海城街道、天河镇、扶贫开发区

第二组

石岳芳

  区安委办(区安监局)

  区消防大队、区经贸局、区工商分局、区建设局各1人

  蒲州街道、状元镇、灵昆镇、农业示范区

第三组

邱小侠

  区府办

  区旅游局、区安委办(安监局)、区质监分局、区总工会各1人

  永中街道、永兴街道、瑶溪镇、沙城镇、中心工业区

  注:1、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参加督查组人员的名单,于4月3日下午3:00前上报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安排时间和人员通知;

  2、牵头单位要安排好车辆。


  主题词: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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