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2005年龙湾区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2005年龙湾区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实施方案
2004年,我区在市打私办的统一部署下,开展了规范企业进出口经营行为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企业守法自律意识明显增强,经营行为更加规范。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企业进出口经营行为,今年我区将在21家重点进出口企业中开展企业进出口行为规范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促进发展的理念。根据反走私斗争的新形势、新特点,按照“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引导进出口企业诚实守信、规范自律、依法经营,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努力为企业创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促进我区对外贸易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市打私办的部署和我区的实际情况,今年我区将在去年已通过验收合格的14家企业开展规范进出口经营行为工作的基础上,再确定21家重点进出口企业列入今年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范围,使我区进出口经营规范企业的贸易总额达到全区进出口贸易总额的90%以上。通过对规范企业服务承诺新思路、新内容和新办法的积极探索,使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发动部署阶段(2005年5-6月份)。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和公布规范企业进出口经营行为标准。
第二阶段:重点规范阶段(2005年7-9月份)。通过走访企业等形式,引导企业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理念,组织企业进出口业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市、区举办的培训班,重点培训进出口经营行为的规范标准。然后由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按照温政打私〔2004〕20号文件关于《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考核验收评分细则》要求,对照检查,自我完善。
第三阶段:检查落实阶段(2005年9-12月份)。一是由企业对照规范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并按期上报自查材料;二是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协同海关、工商、外经贸等有关部门对企业组织初查;三是对已通过初查的企业进行验收检查;四是授予检查验收合格企业证书,并对外公布,同时对未达标企业进行指导并限期整改。
四、主要措施
(一)调整区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协调小组。由副区长邱小侠担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区外经贸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区经贸(交通)局、区国税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公安边防大队、温州海关调查处分管领导组成。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由赵春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便于在具体工作中相互联系和沟通。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做好规范企业进出口经营行为的培训、指导工作。区外经贸局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加强对企业规范进出口经营行为的自律指导和检查,配合海关抓好培训工作。区国税分局、工商分局等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的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规范标准和优惠措施,参与培训、检查、验收等工作。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预警联动机制。海关、外经贸、税务、工商等职能部门应密切配合,关注企业的经营状况,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构筑起反走私的立体防线。在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建立推广企业信用等级状况通报制度,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定期召开协调领导小组及联络员会议,交流信息,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激励奖惩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已建立的企业信用公示制度、企业信用激励制度和企业信用警示制度,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将企业有关信用信息向社会开放,实行公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符合进出口经营行为规范标准的企业落实优惠便利措施。同时,通过多种形式激励进出口企业诚实守信、规范经营,对有不讲信用甚至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置。
附件:1、2005年龙湾区规范企业进出口经营行为企业
名单
2、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考核验收评分细则(试行)
| 附件1 |
行为企业名单
华迪钢业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意得利洁具有限公司
夏梦·意杰服饰有限公司
温州市摩玛利洁具有限公司
温州市江南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温州巨星特钢有限公司
温州环球笔业有限公司
温州海士洁具有限公司
温州天龙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美达电器有限公司
浙江三雄麒鞋业有限公司
温州富翔光学有限公司
温州市中天皮革制造有限公司
温州市天丰文具有限公司
温州鸿发鞋业有限公司
天龙网球有限公司
温州永立潮贸易有限公司
温州鑫雅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温州市威腾阀门有限公司
温州三宜光学实业有限公司
温州东泰树脂有限责任公司
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考核验收评分细则(试行)
| 考核 内容 | 考 核 要 求 | 考核办法 | 基本 分 | 考核 得分 | 评 分 标 准 |
| (一) 规 范 企 业 进 出 口 工 作 贯 彻 落 实 情 况 180分 | 企业成立“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联络员 | 查文件 | 30 | 没成立领导小组的扣20分,没指定联络员的扣10分 | |
| 召开动员大会和有关专题会议 | 看会议记录 | 20 | 没开动员大会的扣10分,一次专题会议得5分 | ||
|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厂区有宣传专栏、标语横幅、宣传材料、文件等 | 现场检查、抽查 | 20 | 按实际得分 | ||
| 有贯彻落实“规范”工作的具体计划 | 看材料 | 20 | 有、无 | ||
| 行动快,落实早 | 看记录、听汇报 | 20 | 按要求进度评分 | ||
| 按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建立企业档案,档案管理比较规范 | 现场检查、听汇报 | 30 | 视情况评分 | ||
| 按规定参加主管部门、打私办召开的会议(企业负责人或联络员) | 看签到记录片 | 20 | 不按规定派人的扣5分,少参加一次会议扣10分 | ||
| 参加“规范”工作业务、法律培训 | 查记录 | 20 | 每少参加一次扣10分 |
| 考核 内容 | 考 核 要 求 | 考核办法 | 基本 分 | 考核 得分 | 评 分 标 准 |
| (二) 企 业 制 度 管 理 规 范 情 况 195分 | 企业组织及各岗位工作职责 | 看文件(建立的制度) | 15 | 视情况评分 | |
| 合同管理规定 | 看文件(建立的制度) | 15 | 视情况评分 | ||
| 票据管理规定 | 看文件(建立的制度) | 15 | 视情况评分 | ||
| 印章管理规定 | 看文件(建立的制度) | 15 | 视情况评分 | ||
| 财务管理规定 | 看文件(建立的制度) | 15 | 视情况评分 | ||
| 仓储管理规定 | 看文件(建立的制度) | 15 | 视情况评分 | ||
| 进出口业务管理制度 | 看文件(建立的制度) | 15 | 视情况评分 | ||
| 报关、报检管理制度 | 看文件(建立的制度) | 15 | 视情况评分 | ||
| 外汇核销管理制度 | 看文件(建立的制度) | 15 | 视情况评分 | ||
| 出口退税管理制度 | 看文件(建立的制度) | 15 | 视情况评分 | ||
| 单证议付管理规定 | 看文件(建立的制度) | 15 | 视情况评分 | ||
| 进出口业务单证档案管理制度 | 看文件(建立的制度) | 15 | 视情况评分 | ||
| 批文、本额等进出口专有权利管理制度 | 看文件(建立的制度) | 15 | 视情况评分 |
| 考核 内容 | 考 核 要 求 | 考核办法 | 基本 分 | 考核 得分 | 评 分 标 准 | |
| (三) 企 业 财 务 帐 册 管 理 规 范 情 况 125分 | 对企业财务帐册规范管理的要求 | 企业必须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 抽查、看台帐 | 15 | 酌情扣分 | |
| 会计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 抽查、看台帐 | 15 | 酌情扣分 | |||
| 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与会计凭证及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必须相符 | 抽查 | 15 | 酌情扣分 | |||
| 不得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 抽查 | 15 | 酌情扣分 | |||
| 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 抽查 | 15 | 酌情扣分 | |||
| 规范企业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 资产类: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帐寺不、物资采购、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固定资产、工程物资、无形资产等 | 抽查 | 10 | 酌情扣分 | ||
| 负债类: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预收帐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 | 抽查 | 10 | 酌情扣分 | |||
| 所有者权益类:实收资本、已归还投资、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等 | 抽查 | 10 | 酌情扣分 | |||
| 成本类: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 | 抽查 | 10 | 酌情扣分 | |||
| 损益类:主管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 | 抽查 | 10 | 酌情扣分 | |||
| 考核 内容 | 考 核 要 求 | 考核办法 | 基本 分 | 考核 得分 | 评 分 标 准 |
| (四) 企 业 进 出 口 业 务 经 营 规 范 情 况 405分 | 不得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其他手法逃避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监管,不得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进出境 | 查有关材料、记录 | 30 | 违反其中一项扣30分,情节严重取消考核资格 | |
| 不得伪报、瞒报进出口货物价格,假报进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原产国别、贸易方式、消费国别、贸易国别或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 | 查有关材料、记录 | 30 | 不如实申报或逃避检验检疫及骗取检验检疫单证的,情节严重取消考核资格 | ||
| 不得擅自出售特准进口的保税货物、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经营保税货物的运输、储存、加工、装配、寄售业务,必须按规定办理收存、交付、核销或中止、延长、转让手续,有关记录必须真实 | 查有关材料、记录 | 30 | 违反其中一项扣30分,情节严重取消考核资格 | ||
| 不得擅自出售特定减税或免税货物,不得擅自将特定减税或免税货物物品移作他用 | 查有关材料、记录 | 30 | 违反其中一项扣30分,情节严重取消考核资格 | ||
| 不得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必须持有合法证明 | 查有关材料、记录 | 30 | 违反其中一项扣30分,情节严重取消考核资格 | ||
| 不得擅自装卸、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转让、加工使用海关、检验检疫部门监管货物或者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尚未放行的进出境货物 | 查有关材料、记录 | 30 | 违反其中一项扣30分,情节严重取消考核资格 |
| 考核 内容 | 考 核 要 求 | 考核办法 | 基本 分 | 考核 得分 | 评 分 标 准 |
| (四) 企 业 进 出 口 业 务 经 营 规 范 情 况 405分 | 不得擅自开启或摧毁海关、检验检疫机关施加于运输工具、仓库场所或货物的封志,不得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检验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 | 查有关材料、年度查处案例记录 | 20 | 毁坏标志、封识,扣20分,情节严重取消考核资格 | |
| 不得非法代替他人报关或超出其业务范围进行报关、报检活动,无“单位挂靠”、“人员挂靠”现象 | 查有关材料、记录 | 10 | 视情况扣分 | ||
| 不得将“四自三不见”方式和“买单”业务向主管退税机关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不得将不符合退(免)税条件的货物混入其他符合条件的货物申报退(免)税,不得采取假报出口、非法套汇、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税票及采取伪造、涂改退税单等方式骗取出口退(免)税。 | 查有关材料、记录 | 30 | 违反其中一项扣30分,情节严重取消考核资格 | ||
| 企业应有出口退税专职或兼职办税人员 | 查看有关办税员材料 | 15 | 兼职办税员扣5分,无固定办税员扣15分 | ||
| 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核算、申报要准确,没有错用汇率、退税率和计税依据不正确 | 查看有关审批资料和年度清算资料 | 15 | 酌情评分 | ||
| 企业出口货物应按税法规定期限申报办理退(免)税,不得存在不申报等情况 | 查看有关申报资料和年度清算资料 | 20 | 酌情评分 | ||
| 不得违反外汇核销规定,伪造、涂改、出借、转让或者重复使用进出口核销单证,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核销手续,不得用贸易出口收汇以外的外汇收入进行虚假收汇核销报告 | 查看档案记录 | 20 | 视情况扣分 | ||
| 即期出口项下,企业不得在超过报关日期180天未收汇;远期出口项下,不得超过在外汇局备案的预计收汇日期未收汇且无正当理由 | 查看档案记录 | 15 | 视情况扣分 |
| 考核 内容 | 考 核 要 求 | 考核办法 | 基本 分 | 考核 得分 | 评 分 标 准 |
| (四) 企 业 进 出 口 业 务 经 营 规 范 情 况 405分 | 不得有逃套汇行为 | 查看有关材料、记录 | 15 | 视情况扣分 | |
| 加工贸易企业需按时到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加工贸易核销手续 | 查看核销记录 | 15 | 视情况扣分 | ||
| 不得违反《商标法》 | 查看档案记录 | 15 | 视情况扣分 | ||
| 不得违反《不正当竞争法》 | 查看档案记录 | 15 | 视情况扣分 | ||
| 不得违反其他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 查看有关材料、记录 | 20 | 视情况扣分、情节严重取消考核资格 |
| 考核 内容 | 考 核 要 求 | 考核办法 | 基本 分 | 考核 得分 | 评 分 标 准 | |
| (五) 企 业 进 出 口 相 关 帐 册 单 证 管 理 规 范 情 况 65分 | 管理措施规范 | 对进出口有关单证设立专人妥善保管,制定专门措施、防范单证遗失事情,确保海关有效监管 | 抽查、看台帐、档案 | 15 | 酌情评分 | |
| 保证进出口业务有关单证的完整、齐全、真实、有效,不得隐匿、篡改、毁损单证等有关资料 | 抽查、看台帐、档案 | 10 | 酌情评分 | |||
| 管理期限规范 | 进出存帐包括:原材料帐、产成品帐、生产设备帐、委托加工帐、受托加工帐、入仓单、出仓单、送货单、退货单等,保管15年 | 查台帐、看档案 | 10 | 酌情评分 | ||
| 一般贸易项下的进口货物所涉及的进出口报送单、税单、往来业务函电、协议、运输单据、发票、合同等业务资料,需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保管3年 | 查台帐、看档案 | 10 | 酌情评分 | |||
| 保税货物项下的进出口报关单、手册、往来业务函电、协议、运输单据、发票、合同等业务资料,需办结海关核销手续后,保管3年 | 查台帐、看档案 | 10 | 酌情评分 | |||
| 减免税货物项下的进出口报关单、减免税批件、往来业务函电、协议、运输单据、发票、合同等业务资料,需至海关办理解除监管手续后,保管3年 | 查台帐、看档案 | 10 | 酌情评分 | |||
| 考核 内容 | 考 核 要 求 | 考核办法 | 基本 分 | 考核 得分 | 评 分 标 准 |
| (六) 进 出 口 相 关 人 员 管 理 规 范 情 况 30分 | 具有从事进出口业务相关的知识与学历、熟悉国家有关进出口法律、法规、政策 | 查档案、台帐 现场抽查、询问 | 10 | 酌情评分 | |
| 相关从业人员应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个人资信,规范企业三年内不得聘用在海关等主管部门有违法记录或其他不良记录的人员 | 查档案、台帐 | 10 | 酌情评分 | ||
| 按照规定要求设立专门管理人员并接受海关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上岗及定期培训 | 查档案、台帐 | 10 | 酌情评分 |
主题词: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7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