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龙湾区环境污染整治“三摘帽、一巩固”攻坚工作任务表》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要求,查摆问题,寻找差距,逐项明确责任人,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落实具体的工作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龙湾区环境污染整治“三摘帽、一巩固”攻坚工作任务表
| 项目 | 验收标准 | 存在问题 | 下步措施 | 责任单位 |
| 蒲州拉丝业 污染整治 | 1.9月底,取缔所有非法拉丝企业。 2.9月底,已确定的83家拉丝企业全部进入基地集中生产,废水治理设施必须投入正常运行并做到达标排放;原厂址停止生产。 3.9月底,蒲州街道范围内未迁入基地的合法拉丝企业一律先停产,待另3幢厂房建成后搬迁入园生产。 4.废水主要污染物的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生产废水排放量削减30%,SS排放浓度≤50mg/l,污泥处置率达到90%以上。 5.拉丝集中区域内河(上江河)基本消除发黄现象,PH稳定在6-9。 6.除蒲州街道以外的拉丝企业要按规划要求进行分步整治。 | 1.非法拉丝企业未得到有效取缔。 2.蒲州拉丝基地企业入园工作进展缓慢。截至目前,只有9家企业开始入园进行设备安装;另3幢厂房建设工作进展缓慢。 3.上江河水质泛黄现象仍然十分明显,水质没有得到明显改善。 4.蒲州拉丝业严管区范围以外的拉丝企业,特别是瑶溪镇范围内的40余家拉丝企业至今未开展整治工作。 | 1.当地政府联合相关部门尽快启动非法拉丝企业打击取缔工作。 | 蒲州街道办事处(牵头) 区工商分局 区环保局 区供电分局 区供水公司 |
| 2.加快完善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体制,督促入园企业尽快入园进行设备安装、组织生产,并要求及时对原址进行清理。 | 蒲州街道办事处(牵头) 区环保局 区工商分局 | |||
| 3.区塘河指挥部会同蒲州街道办事处对上江河进行整治。 | 区塘河指挥部(牵头) 蒲州街道办事处 | |||
| 4.蒲州街道以外的拉丝企业,由当地政府按规划要求进行整治。 | 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 区环保局 区工商分局 | |||
| 不锈钢拉管行业污染整治 | 1.9月底前,取缔所有非法拉管企业。 2.9月底前,蓝田标准厂房拉管基地正式投入使用,废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做到达标排放。 3.9月底前,确定进入蓝田标准厂房的42家企业入园生产,原厂址停止生产。 4.9月底前,严格按照14条标准对未纳入基地的合法拉管企业进行整改并完成整治任务,废水必须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5.不锈钢拉管企业集中区域附近内河(上苍浃、西岸河、上璜横河、上璜河、宅前河、棋盘河、后金浃河、吴渎桥河)基本消除发黄、发黑现象,PH稳定在6-9,氟化物浓度≤1.5 mg/l。 6.主要污染物:总镍、氟化物等指标排放达标率90%以上;污泥处置率达到90%以上。 | 1.经前阶段打击取缔的非法拉管企业“返潮”现象较为严重。 2.蓝田标准厂房拉管基地入园拉管企业车间设备安装及土建工程验收等工作进展缓慢,原址仍在生产并且生产废水不能达标排放。 3.面上企业“低、小、散”、“脏、乱、差”和安全问题十分突出,离14条验收标准差距大。 4.部分企业厂房拥挤,需进一步整合厂区布局,以建设治理设施。 5.拉管集中区域内河水质呈黄色浑浊,水质属于劣V类,离整治要求差距甚远。 | 1.当地政府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大打击取缔力度,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监管,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 永中街道办事处 海滨街道办事处 永兴街道办事处 瑶溪镇政府 (牵头) 沙城镇政府 天河镇政府 区环保局 区工商分局 区供电分局 永强供电公司 区供水公司 |
| 2.督促入园企业尽快入园生产,对原址上的生产设备进行清理。 | 区标准厂房建设指挥部(牵头) 永中街道办事处 海滨街道办事处 区环保局 区工商分局 | |||
| 3.面上企业要严格按照不锈钢拉管行业14条整治标准,一一对照贯彻落实,对不能按时完成的企业要予以停产整治。对因整治需要涉及的规划等问题予以政策倾斜、协调。 | 区环保局(牵头) 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温州工业园区发展总公司 区规划分局 | |||
| 4.区塘河指挥部要联合当地政府对不锈钢拉管企业集中区域河道采取截污、清淤等措施,进行有效整治。 | 区塘河指挥部(牵头) 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
| 合成革行业 污染整治 | 1.9月底前,启动面上企业二甲胺废气的治理工作,10月底前,完成重点区域二甲胺废气的治理工作。 2.10月中旬,完成干、湿法DMF废气回收治理的验收工作。 3.对生产车间进一步封闭,提高废气捕集率,实行有组织排放。 4.10月底前,完成DMF废气回收装置排气筒改造工作,排气筒高度统一提高到28米以上。 5.11月底前,完成32家企业33套废水治理设施建设,并达到排放要求,一家企业只能留有一个排放口。 6.11月底前,温州合成革固废(残渣)处理中心第二套焚烧机组投入试生产。 7.11月底前,合成革企业严格按照16条标准完成整治工作。 | 1.生产车间废气捕集率不高。 2.二甲胺废气处理后的尾气接到锅炉燃烧的安全问题还需进一步论证。 3.到目前为止,32家企业33套废水治理设施只有5家企业完成建设工作,其余企业建设进度缓慢。 4.还没有找到成熟的治理工艺对甲苯、丁酮等废气进行有效治理。 5.合成革固废处理能力不能满足现状需要,处理量仅达1/3。 6.企业厂容厂貌、规章制度等问题较为突出 | 1.进一步加强生产车间各个工序封闭措施(特别是加料、涂台等工序),以提高废气捕集率,进行有组织排放处理。排气筒高度须达28米。 | 区环保局(牵头) 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温州工业园区发展总公司 农业示范区发展总公司 |
| 2.对二甲胺废气处理后的尾气接到锅炉燃烧的安全问题进行验证,消除安全隐患。 | 区质监分局(牵头) 区环保局 | |||
| 3.推行清洁生产,深入开展水性聚氨酯试点工作,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进行推广,从源头上减少废气污染。 | 区经贸(交通)局(牵头) 区环保局 温州工业园区发展总公司 | |||
| 4.尽快使温州合成革固废(残渣)处理中心第二套焚烧机组投入试生产,并抓紧启动二期工程建设。 | 区标准厂房建设指挥部(牵头) 区环保局 | |||
| 5.要求合成革企业严格按照整治16条标准,一一对照落实,在企业厂容厂貌、规章制度等方面得到全面改进。对因整治需要涉及的规划等问题予以政策倾斜、协调。 | 区环保局(牵头) 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温州工业园区发展总公司 农业示范区发展总公司 区规划分局 | |||
| 巩固电镀业 污染整治成果 | 1.杜绝非法电镀死灰复燃;面上合法企业废水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2.企业入园率不高。 3.年底前,分别完成蓝田标准厂房电镀基地和海城电镀基地建设工程量的50%和30%。 | 1.非法电镀企业死灰复燃现象十分严重,面上合法企业废水偷漏排现象时有发生。 2.蓝田电镀基地现有规模还不能满足电镀企业入园需要,经测算,还差40万升。 3.海城电镀基地建设未有实质性进展。 | 1.加强电镀企业日常监管,加大对非法电镀企业打击取缔力度。 | 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 区工商分局 区环保局 |
| 2.加快电镀基地建设,并在电镀基地边上落实好扩建单元的土地。 | 区标准厂房建设指挥部(牵头) 区环保局 | |||
| 3.尽快启动海城电镀基地建设。 | 海城街道办事处(牵头) 区标准厂房建设指挥部 区环保局 |
主题词:环保 污染整治 任务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