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龙湾区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四月十二日
龙湾区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区安委会
(二OO七年三月三十日)
2007年是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第一年。根据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现就2007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指导原则,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建设“平安龙湾”的战略部署,围绕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技术、安全投入五要素,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创新监管手段,完善责任机制,加大安全投入,强化依法监管,巩固基层基础,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继续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工作目标:确保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确保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三率”稳步下降;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总体措施:以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强化行政执法,加强依法监管,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着力抓好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行政执法建设、安监队伍建设;推进专项整治载体创新、综合协调监管机制创新、安全投入机制创新;强化镇(街道)村居安全监管机构运作、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全员安全培训等三项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严密安全监管手段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防范安全事故能力。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2007年重点要抓好以下十项工作:
一、 完善控制考核指标体系,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完善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的领导责任体系。根据安全生产三个“确保”的目标要求,分解落实市政府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将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等相对指标纳入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和有关部门的考核指标体系。继续实行区政府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与所辖单位及企业以签定责任书的形式层层加以落实。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开发区)、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细化分解“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确定的重要目标任务,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平安龙湾”考核体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创新专项整治载体,突出重大隐患治理。认真抓好国家、省、市部署的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火灾、建筑施工等领域安全整治。结合我区实际,有重点地开展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等各领域的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中适阶段和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路段道路的治理,重点开展对无证驾驶、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整治,继续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继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重点抓好企业“多合一”重大隐患和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力度。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防护设施及施工现场管理,重点抓好高空作业安全隐患整治,严肃查处层层转包、不落实安全措施等非法行为。
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整治。以深入开展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外部安全距离专项整治为抓手,加强对民爆企业的安全综合监管。
其他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完成合成革行业专项整治,启动鞋类、印刷、油漆、油墨等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做好电镀、拉丝、冲压剪切、农机、渔业、特种设备、水利、旅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
继续实行重大隐患挂牌整治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登记、建档,跟踪掌握隐患整改消除的全过程,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整治制度,落实重大隐患整治责任追究。通过各类专项整治,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群死群伤事故。
三、以“执法年”活动为载体,坚持依法行政和严格监管。以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要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安全监管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类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罚,特别是对不重视安全生产投入、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违法生产经营导致事故发生的生产经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充分发挥镇(街道)安监队伍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力度,全面落实死亡事故生产经营单位挂牌和停产措施,进一步完善事故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一是以《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为重点,深入开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推动安全理念、安全知识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三是区有关部门要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五进”、“海洋捕捞渔民职业安全培训”等活动,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四是进一步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将培训任务层层分解到镇(街道)、村(居)、行业部门和企业,力争在2007年底前将所有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轮训一遍。同时,要以“有专门的培训教室、有专职或兼职的培训教师、有专门的电教设备、有一套规范的档案台帐”为标准,在全区镇(街道)、村居、工业园区和企业建设一批安全生产培训示范点,形成一批基层培训基地。
五、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适合我区实际的安全管理标准和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活动的政策措施,总结机械、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经验和做法,在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逐步向A、B类企业推开,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总结推广“铁网行动”工作中事故隐患整改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镇(街道)、村(居)安全生产捆绑式责任制,深化实施“五个一”管理制度,实现“五个一”制度滚动发展。突出源头管理,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确保审查审核质量。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严重安全违法行为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
六、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全面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工作,摸清底数,开展安全评估、评价,分门别类登记建档,建立区、镇(街道、开发区)两级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明确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强化重大危险源管理。要进一步完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抓好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内部应急预案制订和完善,搞好各级预案的衔接,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加强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机构建设,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加快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现有队伍和装备,财政适当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补充、改善装备。加强各部门、各地应急管理机构的联系,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效果。
七、完善安全投入机制,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对全员安全培训投入,完善各类工程项目的配套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安监队伍装备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率。加强对企业安全投入的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已经出台的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安全风险抵押等政策措施,建立和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专项提取制度,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增加安全投入。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促进安全生产的积极作用,探索商业责任保险机制引入安全生产领域的方式和途径。积极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支持度,引导企业采用先进安全使用的技术装备,提升企业主动防范技术水平。
八、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能,创新综合协调机制。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协调联动、支持配合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建立安全生产情况定期通报制度、警示制度和谈话制度。每月通报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对事故高发地区和部门视情况采取督查、红黄牌警告、上级领导约谈等措施,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建立行业部门间情况通报、定期会商、相互支持、配合行动的联合执法机制,着力解决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九、加强安全监管机构网络建设,提高安监队伍凝聚力、战斗力。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健全完善镇(街道)、村(居)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按规定要求配齐、配足安全监管人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察中队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健全安全监察中队工作体系。强化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作用,逐步在全区各重点行业协会、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指导办公室,指导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扩大完善安全监管网络体系。以“提高素质、规范执法”为目标,加强全区安监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多渠道、多层次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执法业务和廉政教育,推动区安监部门开展创建服务型、学习型机关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服务热情、清正廉洁的安全监管队伍。
十、进一步发挥社团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大力培训安全生产中介组织,探索建立注册工程师事务所,发挥中介组织安全生产桥梁纽带作用,逐步将政府部门承担的大量安全生产评价、培训、咨询、检测检验等事务性工作,转移到相应中介组织,提高安全监管的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企业中的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教育引导广大企业和职工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建立企业工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机制。通过工会推动,组织职工查找事故隐患,促进隐患整改,改善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自我完善。
主题词:安全生产 工作意见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