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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龙湾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龙湾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我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建立和完善现代农贸市场体系,保证群众食品安全,提高城市品位,经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  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三个温州”、实现“三次跨越”的奋斗目标和建设全国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战略目标和要求,以解决我区农贸市场规模小、档次低和“脏乱差”为突破口,全面改造硬件设施,整体提升市场素质,着力维护食品安全。

  工作目标  根据《农贸市场建设技术规范》要求,改造后的农贸市场要达到:总体布局合理,灯光明亮,摊位整齐规范,通道宽畅,地面铺设材料符合标准,适应各类商品经营需要;家禽摊位相对独立并设流水冲刷装置;熟食及直接入口食品摊位相对集中,有封闭隔离设施,有更衣与洗手消毒装置和温度控制设施,符合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要求;采光、通风良好;给排水通畅;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检测室、服务台、投诉处、公平秤、指示牌、垃圾箱(桶)等附属设施齐全;市场内饮食(摊)店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市场周边停车场地设置合理。

  二、改造原则及安排

  农贸市场改造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对基础设施好,近期建造或刚进行过改造、居民比较满意的农贸市场,进一步改善服务,提升档次;对建造时间较早,设施相对陈旧的室内农贸市场,按有关要求进行全面装修改造;对大棚结构、设施差、居民意见较大的农贸市场,重新进行改建、扩建;对现有的马路市场,要限期“退路入室”。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引进超市、专卖连锁店或生产基地直销店进场设点,推行“农改超”、“农加超”模式,不断拓展农贸市场服务功能,引导农贸市场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方向发展。

  已在我区注册登记,列入改造提升计划的农贸市场,安排3年时间进行改造。2007年要完成改造计划的20%,2008年完成60%,2009年全面完成。

  三、政策措施

  (一)强化资金保障。要落实好市政府用于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的专项资金,区政府安排相应配套资金。列入改造提升计划的农贸市场在3年内实施改造的,市场内设施的改造经组织验收合格后,按照经审计核定的实际投入金额,市财政和区财政各承担30%、市场主办单位承担40%。

  (二)切实解决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涉及的相关问题。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过程中碰到的以下问题,区有关部门要按“一事一议”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

  1.农贸市场改造涉及市场产权不清晰的,按照搁置产权,先改造后析产的原则进行。

  2.农贸市场改造涉及的招投标手续,有关土地、规划等手续审批,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简化程序,缩短办理时限。

  3.根据《温州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精神,农贸市场改造和新建视同公建配套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有关规费给予免缴。

  4.农贸市场举办单位资金投入确有困难的,经申请审批后可以预支适当的补贴金额作为改造启动资金。

  (三)加强农贸市场产(股)权监管。农贸市场举办单位在农贸市场改造后如转让农贸市场产(股)权或改变用途的,按固定资产折旧的有关规定返还财政补贴资金。

  四、职责分工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区经贸、工商、财政、规划、建设、卫生、行政执法等部门和各镇(街道)要根据各自职责要求,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一)工商部门。作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农贸市场布点规划;制定和审核农贸市场改造、建设方案;监督检查农贸市场改造、建设进度;组织农贸市场改造工程的验收、投资审计和补贴资金发放;依法加强对农贸市场监管。

  (二)经贸部门。作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做好农贸市场改造工作。

  (三)财政部门。负责农贸市场改造资金的监督管理。

  (四)规划部门。参与农贸市场布点规划的编制,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农贸市场的选址、用地和建设方案。

  (五)建设部门。负责新建、扩建、改建农贸市场地块拆迁等事项,做好农贸市场供水、排污设施建设的工作衔接。

  (六)卫生部门。参与农贸市场选址、设计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制订农贸市场卫生标准,牵头落实《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七)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外围环境治理,依法取缔马路农贸市场和流动摊位,协助做好市场改造期间临时过渡市场的秩序维护工作。

  (八)消防部门。负责指导、验收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工作。

  (九)各镇(街道)。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辖区农贸市场3年内改造提升计划报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监督协助计划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农贸市场是带有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和交易平台,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将农贸市场改造工作作为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和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改造进度,努力创造良好的“菜篮子”商品购物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并不定期召开联系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工商分局,具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统计分析、督促检查等日常事务,以确保全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纳入年度考核。把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作为各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加大改造提升的力度和加快改造提升的进度。

  (四)制订过渡办法。市场主办单位要将拟改造的市场名单、地理位置、建筑面积、经营情况、所需经费、过渡场地、施工力量、改造工期、周围环境、应急预案以及改造后的摊位安置等进行详细调研和科学论证,制订临时性过渡办法,以减少经营户损失,保障消费供应。


  主题词:经济管理  农贸市场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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