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龙湾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龙湾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我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建立和完善现代农贸市场体系,保证群众食品安全,提高城市品位,经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 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三个温州”、实现“三次跨越”的奋斗目标和建设全国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战略目标和要求,以解决我区农贸市场规模小、档次低和“脏乱差”为突破口,全面改造硬件设施,整体提升市场素质,着力维护食品安全。
工作目标 根据《农贸市场建设技术规范》要求,改造后的农贸市场要达到:总体布局合理,灯光明亮,摊位整齐规范,通道宽畅,地面铺设材料符合标准,适应各类商品经营需要;家禽摊位相对独立并设流水冲刷装置;熟食及直接入口食品摊位相对集中,有封闭隔离设施,有更衣与洗手消毒装置和温度控制设施,符合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要求;采光、通风良好;给排水通畅;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检测室、服务台、投诉处、公平秤、指示牌、垃圾箱(桶)等附属设施齐全;市场内饮食(摊)店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市场周边停车场地设置合理。
二、改造原则及安排
农贸市场改造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对基础设施好,近期建造或刚进行过改造、居民比较满意的农贸市场,进一步改善服务,提升档次;对建造时间较早,设施相对陈旧的室内农贸市场,按有关要求进行全面装修改造;对大棚结构、设施差、居民意见较大的农贸市场,重新进行改建、扩建;对现有的马路市场,要限期“退路入室”。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引进超市、专卖连锁店或生产基地直销店进场设点,推行“农改超”、“农加超”模式,不断拓展农贸市场服务功能,引导农贸市场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方向发展。
已在我区注册登记,列入改造提升计划的农贸市场,安排3年时间进行改造。2007年要完成改造计划的20%,2008年完成60%,2009年全面完成。
三、政策措施
(一)强化资金保障。要落实好市政府用于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的专项资金,区政府安排相应配套资金。列入改造提升计划的农贸市场在3年内实施改造的,市场内设施的改造经组织验收合格后,按照经审计核定的实际投入金额,市财政和区财政各承担30%、市场主办单位承担40%。
(二)切实解决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涉及的相关问题。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过程中碰到的以下问题,区有关部门要按“一事一议”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
1.农贸市场改造涉及市场产权不清晰的,按照搁置产权,先改造后析产的原则进行。
2.农贸市场改造涉及的招投标手续,有关土地、规划等手续审批,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简化程序,缩短办理时限。
3.根据《温州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精神,农贸市场改造和新建视同公建配套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有关规费给予免缴。
4.农贸市场举办单位资金投入确有困难的,经申请审批后可以预支适当的补贴金额作为改造启动资金。
(三)加强农贸市场产(股)权监管。农贸市场举办单位在农贸市场改造后如转让农贸市场产(股)权或改变用途的,按固定资产折旧的有关规定返还财政补贴资金。
四、职责分工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区经贸、工商、财政、规划、建设、卫生、行政执法等部门和各镇(街道)要根据各自职责要求,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一)工商部门。作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农贸市场布点规划;制定和审核农贸市场改造、建设方案;监督检查农贸市场改造、建设进度;组织农贸市场改造工程的验收、投资审计和补贴资金发放;依法加强对农贸市场监管。
(二)经贸部门。作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做好农贸市场改造工作。
(三)财政部门。负责农贸市场改造资金的监督管理。
(四)规划部门。参与农贸市场布点规划的编制,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农贸市场的选址、用地和建设方案。
(五)建设部门。负责新建、扩建、改建农贸市场地块拆迁等事项,做好农贸市场供水、排污设施建设的工作衔接。
(六)卫生部门。参与农贸市场选址、设计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制订农贸市场卫生标准,牵头落实《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七)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外围环境治理,依法取缔马路农贸市场和流动摊位,协助做好市场改造期间临时过渡市场的秩序维护工作。
(八)消防部门。负责指导、验收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工作。
(九)各镇(街道)。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辖区农贸市场3年内改造提升计划报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监督协助计划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农贸市场是带有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和交易平台,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将农贸市场改造工作作为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和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改造进度,努力创造良好的“菜篮子”商品购物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并不定期召开联系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工商分局,具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统计分析、督促检查等日常事务,以确保全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纳入年度考核。把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作为各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加大改造提升的力度和加快改造提升的进度。
(四)制订过渡办法。市场主办单位要将拟改造的市场名单、地理位置、建筑面积、经营情况、所需经费、过渡场地、施工力量、改造工期、周围环境、应急预案以及改造后的摊位安置等进行详细调研和科学论证,制订临时性过渡办法,以减少经营户损失,保障消费供应。
主题词:经济管理 农贸市场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