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龙湾区2008年违章简易棚和居住出租房综合整治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七日
龙湾区2008年违章简易棚和居住出租房综合
整治以奖代补实施办法
为了有效促进违章简易棚和居住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区政府决定,安排2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根据各镇(街道)实际及考核验收结果进行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奖励金额计算办法
居住出租房隐患整治奖额=(180万元/全区存在隐患居住出租房总户数)×镇(街道)存在隐患居住出租房总户数×整治合格率。
违章简易棚拆除奖额=(20万元/全区违章简易棚总面积)×镇(街道)违章简易棚拆除面积。
三、考核验收办法及要求
(一)验收办法。采取听汇报(主要内容为今年来整治工作情况、检查验收情况等)、查看工作台帐、实地检查(违章简易棚拆除情况、出租房是否达到消防安全要求)、现场提问(出租人、承租人对整治工作和消防安全常识的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抽样方法:在现场随机选定5户出租房,对照名册,如未列入出租房名册的,该户按不合格计。从各镇(街道)提供的出租房名册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其中1000户以下的抽取45户;1000至2000户的抽取55户;2000至3000户的抽取65户;3000至4000户的抽取75户;4000户以上的抽取85户。
(二)工作要求
1.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把整治责任落实到村(居)、户。
2.大力宣传政策措施和消防安全常识,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3.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人”。普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准确进行分类汇总。
4.组织力量对违章简易棚进行拆除,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通过绿化等形式,防止死灰复燃。
5.抓好违章简易棚和居住出租房综合整治示范点建设,为其他村开展整治提供样板。
6.按时保质完成隐患整改。对A、B类存在火灾隐患的居住出租房,严格按照“隔、套、分、通、降、拆、建、配”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使其基本达到C类合格居住出租房标准。对拒不整改的A、B类出租房,开展联合执法,实行强制停租。各地必须在7月底前完成A类出租房整治,11月10日前完成B类出租房整治。
7.将违章简易棚和居住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逐步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
四、组织实施
各镇(街道)日常工作情况评价由区违章简易棚和居住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违章简易棚和居住出租房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08〕44号)精神,集中整治结束后,各镇(街道)要逐户开展检查验收,并发放整改合格牌,区政府将对违章简易棚全部拆除、居住出租房整改合格率达到85%以上的镇(街道)进行检查验收,并按本办法第二条予以计奖,否则不予奖励;对整改合格率低于85%或在整治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主要行政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继续整治。
附件
违章简易棚和居住出租房综合整治数据表
| 镇(街道) | 存在隐患的出租房(户) | 违章简易棚(㎡) |
| 永中街道 | 7383 | 45657 |
| 蒲州街道 | 4870 | 19900 |
| 海滨街道 | 3244 | 11290 |
| 永兴街道 | 2925 | 1500 |
| 海城街道 | 1237 | 14500 |
| 状元镇 | 1166 | 10014 |
| 瑶溪镇 | 3056 | 3175 |
| 沙城镇 | 1030 | 4450 |
| 天河镇 | 432 | 26000 |
| 灵昆镇 | 420 | 10370 |
| 合 计 | 25763 | 146856 |
注:数据来源于2008年 6月 20日督查汇总。
主题词:公安 消防 出租房综合整治 以奖代补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