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市派驻龙湾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农业抗风险能力,保障农民群众创业致富,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通知》(浙政发〔2008〕22号)精神,决定在全区全面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我区地处东南沿海,受自然灾害影响较为严重。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利于受灾农户迅速恢复生产能力,有效解决“多年致富、一灾致贫”的突出问题,把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有利于减轻政府救灾压力,建立长效合理的救灾机制,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保险业向农村拓展,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加快探索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三农”建设的重要体现。因此,必须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扎实开展该项工作。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以保护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为出发点,以保大灾、保大户、保主要品种为重点,坚持政府推动、农户自愿、市场运作原则,实行共保经营、互保合作等多种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有力保障。
三、相关规定
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采取“政府推动+共保经营”的运作方式,政府与保险公司联动,把农业保险作为准公共产品,政府给予政策性支持,保险公司负责市场化运作,农户自愿参与。政策性支持主要包括财政补贴、政策指导推动等。
(一)基本原则。以促进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稳定农村社会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实行低保障起步,保大户保大灾为主,合理划分和界定风险责任,积极应对和化解巨灾风险,按照全省范围内政策性农业保险封顶方案,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
(二)参保险种。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由人保财险龙湾支公司具体经营,今年保险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2008年参保的农险品种为水稻、蔬菜钢管大棚及棚内附加农作物、生猪、能繁母猪、鸭、林木等。
(三)参保对象。保险对象主要面向种养大户,其中水稻(一季)要求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大棚蔬菜要求种植面积5亩(含)以上,生猪每批存栏育肥猪50头以上,年出栏育肥猪200头以上,能繁母猪10头以上,存栏种鸭1000只(肉鸭5000)以上。各镇(街道)承保面要求达到符合参保对象的50%以上。
(四)补贴办法。对参保对象予以保费补贴,其中早稻、晚稻保费政府补贴85%,蔬菜钢管大棚保费补贴80%,大棚蔬菜保费补贴70%,生猪保费补贴55%,能繁母猪保费补贴80%,鸭保费补贴50%。有条件的镇(街道)可以增加对农民的保费补贴,财政安排的保费补贴等资金应纳入年度预算。区财政承担部分由区财政局拨付给保险公司。
(五)投保受理。农业保险保费的收取由镇(街道)和村共同组织,由镇(街道)政策性农业保险协办小组负责登记、造册、收费、统计和汇总,收取的保费统一缴至人保财险龙湾支公司。
(六)报案处理。人保财险龙湾支公司接到投保人出险报案后,要及时派人会同政策性农业保险核损理赔专家小组、镇(街道)农业保险协办小组人员做好立案、勘查、定损等工作。如遇争议,按照镇(街道)、区的顺序逐级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投保人可通过诉讼解决。
(七)理赔支付。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全省范围内农业保险风险责任在当年全省保费5倍以内的封顶方案。当灾害发生时,保险公司须按保单列明的赔偿责任、限额及免赔责任进行查勘定损、确定赔付金额。定损后,人保财险公司分两次向农户支付保险赔款,先向农户预付核定赔款的50%,再在保险年度末统计全省全年总赔款后,进行个案清算。全省全年总赔款在保费5倍之内的,按核定的赔款扣除预付赔款后全额支付;若全年总赔款超过全省农业保险保费5倍的,则个案清算赔款额为:核定赔款额×封顶系数(全省农业总保费×5/全省总赔款)-预付赔款额。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政策性农业保险系一项民心工程、实事工程,为了加强协调和指导,区政府成立工作协调小组,区发改局、区农林局、区财政局等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各镇(街道)也要建立农保协办组,人员应包括农办负责人、农技员、畜牧兽医员等(确定1名联络员),协助做好投保验险、报案查勘和理赔定损等工作,公正公平做好定损争议的调解工作。
(二)健全工作责任制。区政府与有关镇(街道)签订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并列入年终目标考核。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镇(街道)要广泛组织宣传发动,讲深讲透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相关政策、条款责任、保险费率等,调动广大农户的参保积极性。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工作,重点为有关部门的业务工作人员、重点乡镇的主管干部、基层农技人员,并逐步扩大到重点村的村干部和种养大户。
(四)为促进农业保险工作的全面开展,把农业生产者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享受各类政策扶持、信贷支持的重要条件,对投保人在财政扶持、贷款等方面实行优惠、优先。区农村合作银行要开展保单抵押业务,投保人凭保单可申请办理抵押贷款。
(五)支持以险养险。为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全区范围内凡有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其车辆险、综合财产险等,统一由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在龙湾的支机构承保、保险费率按省保监局指导费率承保。在加强引导和参保者自愿的前提下,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共保体开展农村建房险及其它涉农保险业务。
(六)建立预警机制。为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的风险预警和运行监险体系,人保财险龙湾支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将赔偿分摊表及清单等资料报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协调小组办公室,由协调小组会同有关方面做好监审工作。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政策性 农业保险 通知
抄送:市发改委,市农业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