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2003年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已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地、各部门、各重点建设单位认真贯彻《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今年重点建设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附:2003年龙湾区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表(一)、(二)、(三)
2003年龙湾区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表(一)、(二)
二OO三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重点建设 年度计划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
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6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