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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龙湾区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龙湾区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

审批效率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作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突破口,切实解决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政出多门、程序繁杂等不良作风问题。要从源头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建设,为龙湾率先实现新跨越提供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规范审批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抓紧做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凡是由行政机关及具有执法权的事业单位实施但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调整的审批、登记、备案、年审检、各类事业单位执法和收费事项都属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范围。(牵头单位:区府办;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监察局、区审管办、区法制办)

  (二)完善统一集中办理制度,探索“二集中二到位”行政审批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龙湾区行政许可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暂行办法》,建立高效便民、公开透明、协调顺畅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凡在审批中心设置服务窗口的单位,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都必须统一集中到窗口办理,并按规定做好充分授权。进驻审批中心的单位要把整合审批职能成建制进中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并选派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干部进驻窗口。积极探索“二集中二到位”行政审批管理机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即实现部门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部门行政许可科室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部门行政许可事项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牵头单位:区府办;责任单位:区监察局、区人事劳动局、区审管办、区各有关单位)

  (三)完善“三位一体”行政审批服务体制,加强基层站所规范化管理。基层站所行政审批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创新行政管理体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成立由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效能办、区审管办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统一指导、监督和管理基层站所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工作。统一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运作模式,实行相对集中的办事制度。所有审批办理事项原则上集中在服务窗口实行统一受理办件,统一送达办理结果。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领导,加强督查,以制度约束为手段,以各项规范管理为主线,深入扎实地推进基层站所行政审批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牵头单位:区审管办;协办单位: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效能办)

  (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健全网上审批服务平台。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严格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深入开发行政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网上审批系统以审批中心为平台,开通网上审批大厅,加强审批服务中心大厅功能,向社会提供网上咨询、查询、审批、投诉、监督等业务。(责任单位:区审管办、区信息办)

  (五)创新审批管理方式,试行超时默认制度。制定并试行行政审批超时默认制度。超时默认制度,是行政机关受理申请后,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事项,在公开承诺的期限内未做出决定,又未经批准延长期限的,视为行政机关默认许可,有关单位要先予颁发行政许可证和审批文件,并按规定程序补齐相关手续。“超时默认”制度适用于具有行政审批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受委托的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各有关单位未在行政审批承诺期限内做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牵头单位:区监察局、区效能办、区审管办;责任单位:区各有关单位)

  (六)开展“三比三赛”活动,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组织一次“三比三赛”活动,在全区行政执法部门、窗口服务单位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广泛开展“比工作态度、赛服务效果,比工作速度、赛服务效率,比工作质量、赛服务效益”活动。出台一批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措施,坚决杜绝“人难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软环境。(牵头单位:区监察局、区效能办、区审管办;责任单位:区各有关单位)

  三、实施步骤

  从2007年4月开始到12月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07年4月—5月)

  调整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建立《龙湾区行政审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龙湾区行政审批工作联席监督检查制度》。召开审改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开展非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和基层站所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工作。召开全区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议,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统一部门思想,部署审改任务,明确工作责任。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6月—10月)

  各单位要对本方案进行分解细化,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要从简化规范审批程序入手,重点解决事难办的问题;从推进依法行政入手,重点解决审批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从开展岗位竞赛入手,重点解决审批、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业务不精的问题。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启动行政审批工作联席监督检查制度,针对方案中的内容组织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审改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进行汇总,适时召开审批工作联席会议解决实际问题。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07年11月—12月)

  牵头和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掌握全区各单位行政审批提效工作情况,并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下阶段的工作目标和措施。各单位也要相应地进行总结,并根据工作实际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建立行政审批提效的长效机制。区政府将对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成绩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

  四、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是我区“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一项具体措施,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这一主题,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真抓实干,统一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真正做到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上体现、在作风上转变,真正使行政审批提效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工作计划,明确相关责任人,每项工作要做到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每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扎实抓好行政审批提效工作,促进我区机关作风建设。

  (三)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行政审批提效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抓好建章立制,积极推进作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区“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责任单位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问题,推动行政审批提效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将行政审批提效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主题词:审批改革  作风建设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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