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现将《龙湾区推进城乡社区计生卫生合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2日
龙湾区推进城乡社区计生卫生合作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温州市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温委办发〔2011〕178号)和《关于印发龙湾区农村新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龙委办发〔2012〕32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城乡社区计生卫生合作,加快社区医疗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基层服务体系网络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目标,整合计生、卫生资源,积极开展社区计生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建设群众家门口的计生卫生综合服务窗口和阵地,提升社区为民服务能力,进一步满足社区群众公共卫生、基本医疗、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健康教育等服务需求,为建设“三生融合·幸福龙湾”创造良好环境。
二、总体原则和目标
以政府主导、因地制宜、整合资源、方便群众、全面布局、逐步提高为总原则,按照阵地资源整合、人员队伍整合、服务内容整合、规范管理整合、资金补助整合、宣传工作整合等“六整合”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全区城乡社区计生卫生合作。根据共用一处阵地,同是一支队伍,配齐一套设施,共建一揽子制度,统一上墙资料等“五个一”的工作要求,加快城乡社区计生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到2013年底实现全区每个社区都有一个规范化计生卫生服务中心(已设街道卫生院、计生服务站的所在社区除外),达到基本建立“30分钟服务圈”的公共服务目标和要求,大力改善农村社区公共卫生、基本医疗、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服务条件,建立健全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城乡社区计生卫生服务体系。
三、城乡社区计生卫生合作要求
(一)阵地资源的整合。对全区人口适当的城乡社区,创造条件,合并计生卫生基层服务功能,共用一处阵地,设立社区计卫服务中心。对原有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站所在地的城乡社区,不再重复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大、人口多、自然村分散的社区,酌情增设计生卫生服务中心村级服务点。阵地要满足开展计生、卫生基层公共服务的场地要求,布置相应功能科室和统一上墙资料,并配齐基层计生卫生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计生、卫生日常工作功能区域划分明显,场地设备共用,并调剂和保障阶段性开展计划生育(如孕环检等)工作需要。社区计生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要本着“室外美观、突出品牌效应,室内规范、突出温馨舒适”的建设思想,根据《温州市农村新社区示范卫生室评审标准》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机构形象规范手册》要求,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标识标志。
(二)人员队伍的整合。计生、卫生在技术力量上要相互依托,在服务平台上相互联合,在服务方式上发挥双方优势,共同组建一支适应社区居民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需求的队伍。社区计生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根据社区常住人口数进行配备,原则上一个社区需配备3名以上具有职业资格的卫技人员,由社区所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调配、安排和管理。同是一支队伍,接受区卫生、人口和计生局指派任务,完成社区计生、卫生相应工作职责。指定一名人员负责相应的社区计划生育台账整理工作。为完成计生、卫生各自阶段性其他工作任务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由区人口和计生局或区卫生局另增派人员进驻中心协同完成。
(三)服务内容的整合。社区计生卫生服务中心要本着“节约成本、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的原则,将计生服务和卫生服务相互融合、相互补充和相互延伸。将生殖健康服务和“三查”工作与农民健康体检服务相结合;将孕、产妇随访,避孕节育指导、药具发放与孕产妇产后访视、母乳喂养指导服务相结合;将孕前优生检测、优生优育优教宣传与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药物发放相结合;将出生信息采集与新生儿访视、预防接种服务相结合;将免费避孕节育发放与药房工作相结合。做到服务内容互补、技术资源整合、基础信息共享,合力建立“小需求不出社区,大需求不出街道”式的快捷、便利的社区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圈。
(四)规范管理的整合。强化“计卫合作”长效意识,建立一套规范化的社区“计卫一体化”工作机制,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温委办发〔2011〕178号)精神和《关于加快农村新社区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印发龙湾区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龙委办发〔2012〕32号)要求,明确服务人员岗位职责,规范各项工作服务流程,建立涉及社区计生、卫生服务和管理的一揽子制度,如计生卫生联络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双重考核制度等,以确保各社区计生卫生服务中心稳当运行、高效服务和规范管理。
(五)资金补助的整合。社区计生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进行补助。新建的社区计生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后,区政府一次性给予经费补助23万元。其中由区卫生局把关验收按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补助18万元,由区人口和计生局按相关要求把关验收补助5万元;对已建成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拓展服务功能,改建为社区计生卫生服务中心并通过验收后,由区人口和计生局给予一次性2-5万元建设经费补助。社区计卫服务中心日常运行经费补助,除执行原紧密型一体化社区卫生服务站经费补偿模式不变外,区人口和计生局根据每年对各中心计生工作考核考评情况,再给予0.5-2万元的奖励和运行经费的补助。
(六)宣传工作的整合。充分利用和发挥社区宣传阵地和服务窗口作用,在社区计生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便民咨询台,不定期在社区、村(居)开展健康讲座,以“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宣传什么”的工作要求,结合普查到的社区群众的常见病、慢性病和计划生育问题等,以多种形式开展公共卫生、疾病预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宣传和服务活动,将过去单一的宣教模式转变为计卫合作、信息共享、同步进行的宣传格局。
四、城乡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和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