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现将《龙湾区风险企业帮扶和银行不良贷款化解百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6日
龙湾区风险企业帮扶和银行不良贷款化解百日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风险,有效控制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不良贷款,快速处置现有银行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贷款率,改善全区金融生态环境,推进实体经济平稳发展,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银企主体、部门配合、合力联动”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银企主体作用和司法保障作用,统筹协调安排、分级分类处置,积极落实企业帮扶政策,完善银行不良贷款处置机制,着力构建企业资金风险化解和银行不良贷款处置体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银行不良贷款率下降,实现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
二、目标任务
自9月15日至12月31日,通过开展风险企业帮扶和不良贷款化解百日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风险,最大限度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率,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使不良贷款率在较短时间内,以平稳的方式下降到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力争年内不良贷款率控制在2.5%左右。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控新化旧,分类处置。进一步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切实化解企业资金风险,严控新增不良贷款,快速处置原有不良贷款。根据企业资金风险和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和特点,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加强帮扶,积极化解,有效处置。
(二)坚持属地负责,协同推进。各街道负责辖内企业资金风险化解和银行不良贷款处置。涉及跨区域的企业资金风险化解和银行不良贷款处置,各街道自行无法处理的,报区帮扶和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处置。强化政府部门、银企之间的合力联动,共同推进企业资金风险化解和银行不良贷款处置工作。
(三)坚持依法有序,创新突破。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积极探索企业资金风险化解和银行不良贷款处置的方式方法,创新还贷转贷方式,开辟不良贷款处置绿色通道,促进不良贷款案件快速执行、快速核销、抵押转化和化解处置。
四、方法步骤和工作安排
(一)广泛发动,安排部署(9月15日至10月14日)。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温州市龙湾区风险企业帮扶和银行不良贷款化解百日专项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二是召开动员会议。召开龙湾区风险企业帮扶和银行不良贷款化解百日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对专项行动的具体方案进行部署。三是进行排查摸底。做好现有不良贷款企业名单核对,不属于我区的不良贷款企业剥离和移交,相关企业按“关注”、“次级”、“可疑”、“损失”进行分类汇总,帮扶企业名单的排查梳理,9月末存贷款和不良贷款报表汇总上报,已进入司法程序的不良贷款企业排查以及与现有不良贷款处置有关的民刑交叉案件的排查,企业和个人恶意逃债信息掌握等工作。
(二)全面落实,扎实推进(10月15日至11月30日)。
1.政府方面。(1)在分类分级排查的基础上,确定10家重点帮扶企业,并按照“一企一策”制定帮扶措施,再由每个银行确定一个重点企业进行入驻,具体实施债务重组、债务转移、债务优惠、债权转股等处置措施,同时政府也给予土地、税收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在此试点的基础上,对其余企业开展帮扶工作。酌情减免风险企业在诉讼、转让、资产处置等环节的税费,扩大政府转贷资金的覆盖面,降低企业负担和融资成本。(2)尽量控制进入司法程序或者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的帮扶企业数量。对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针对不良贷款案件审执实际情况,开辟绿色快捷通道,根据审执的不同流程,采取更便捷、更灵活、更有效的措施,加快审判、执行进程,做到早送达、快保全、快判决、快执行,切实加快不良贷款的核销进度,加快对民刑交叉和恶意逃债案件的侦破工作,为下一步处置工作争取时间。
2.银行方面。各银行切实杜绝抽、压贷现象的发生,确保贷款规模只升不降;用足、用好不良贷款的定义、调整、计算的方法和规则,有针对性地对“关注”和“次级”类的企业开展帮扶和技术处理,尽量争取在短时间内将部分“次级”类的企业调整为“关注”类。在增加信贷的同时,要积极向上级银行争取,对风险企业予以大幅利率优惠;对生产经营基本正常、只是一时发生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采取宽松、容忍、扶持的态度,进一步加大信贷创新力度,扩大以贷还贷、以新还旧的覆盖面,为企业争取休养生息的时间,严防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而发生不良贷款;在处置不良贷款企业时,应本着先借款企业后担保企业的原则,给担保企业时间和空间,务必防止担保企业因担保责任而被动破产。
(三)考核验收,总结完善(12月1日至12月31日)。
由考核督查组根据《温州市龙湾区风险企业帮扶和银行不良贷款化解百日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具体考核督查工作细则,对有关牵头单位实行全程实施动态考核督查,并每周通报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状况和进度。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工作台账的建立与保管,并每月向综合工作组移交。专项行动结束后,全部台账移交到区档案馆。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下设各工作组要对前阶段的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回顾,工作开展不到位、任务没完成的,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要予以总结提炼,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风险企业帮扶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化解百日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成立龙湾区风险企业帮扶和银行不良贷款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王军区长为组长,卢斌、陈栋、王生辉副区长为副组长,区委政法委、区考绩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稳定规范金融秩序办、区金融办、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区工商分局、区房管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风险企业帮扶和银行不良贷款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研究解决全区风险企业帮扶和银行不良贷款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督促和指导各街道各部门开展风险企业帮扶和不良贷款处置专项工作。各街道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政府工作联系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内设五个工作组:
1.综合工作组。由区稳定规范金融秩序办牵头,区金融办配合,按照区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对原银行不良贷款处置工作组进行整合,归并综合工作组。具体负责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事务,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做好信息统计与上报工作;负责各银行上报的风险企业和不良贷款的梳理、分类、汇总及报送等工作,牵头银行业不良贷款化解任务的分解和统计,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对风险企业的帮扶,创新还贷方式,监督银行不抽资、不压贷,积极化解企业资金链风险; 根据区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按照“先会商、后交办”的原则,做好相关处置工作任务的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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