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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龙湾区大气复合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区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区人民政府决定,建立龙湾区大气复合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精神,讨论研究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政策、重大措施、重要制度等;
(二)研究分析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态势,部署安排阶段性重点工作;
(三)协调解决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研究沟通重大事项;
(四)总结交流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功经验,推动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五)成员单位需要提请联席会议协调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或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委托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区环保局局长召集,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交通局、区农林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食药监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区质监分局、市交警三大队、市运管三大队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区环保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根据会议需要,可邀请区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具体参会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三、工作制度与职责分工
(一)会议频次。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视情临时召开。
(二)会前准备。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前应提前征求成员单位需提交研究的事项,并提交相关材料,涉及多个单位的,应事先沟通协商,形成初步意见。
(三)会议纪要。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纪要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签发。
(四)确定事项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联席会议纪要要求,认真落实联席会议所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办,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汇报。
(五)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见附件)。
附件:“十二五”时期大气复合污染防治部门职责分工表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6日
附件
“十二五”时期大气复合污染防治部门职责分工表
部门 | 主 要 职责 |
区发改局 | 1.严控产能过剩、高能耗、重污染项目立项审批(备案)。 2.加快产业布局调整,会同环保部门强化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的布局、结构与规模。 3.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发展天然气与可再生资源,实现清洁能源供应和消费多元化。 4.加快天然气供热管道工程建设。 |
区经信局 | 1.会同环保部门推进高能耗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加强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机构监管。 2.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推进落后产能、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淘汰。 3.对污染严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高污染企业,结合产业布局调整实施搬迁和关停工作。 4.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燃料清洁化,加大天然气供应项目推进力度。 5.提升石化、有机化工等行业,表面涂装、溶剂使用等工艺的生产装备,加强VOCs排放控制能力。 |
区科技局 | 配合构建大气复合污染防治的科技支撑体系。 |
区财政局 | 对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大气复合污染防治的企业,出台鼓励政策。 |
区住建局 | 1.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环境治理和执法检查,推进绿色工地建设。 2.实施建筑工地现场扬尘污染管理标准。 |
区城管与 执法局 | 1.提高城市道路清洁水平,加快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加密对扬尘污染严重道路的清扫频次。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龙湾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ongwanqu/20210528/97639.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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