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零点行动的通告
温龙政发〔2013〕73号
为优化产业结构,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我区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发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2〕60号)、《关于批转温州市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温政发〔2012〕110号)、《关于印发龙湾区印染、造纸、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12〕2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淘汰关停工作的函》(温经信函〔2013〕108号)等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零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