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龙城法党〔20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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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年度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
通 知
各中队、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广大人员的工作热情,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团结协作,制度健全,创新意识强;做好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原则上在局2013年度单位考绩“一级单位”中评选。
(二)先进个人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事业心强,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原则上在局2013年度全员考核“一档人员”中评选。
二、名额分配
先进集体7个,先进个人23名。(详见附件)
三、评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