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了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根据《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温龙政发〔2013〕51号)精神,我区开展了2013年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已经区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保留的108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目录、拟修改的13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目录、废止的47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目录予以公布。
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三统一”的要求登记、编号和发布,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修改,重新公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保留)
2.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修改)
3.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废止)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