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龙政发〔2014〕43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街道人武部,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温州军分区2014年度征兵命令》,我区今年征集新兵102人(不含女兵)。
一、征兵任务分配
永中街道31人、蒲州街道8人、海滨街道13人、永兴街道15人、状元街道12人、瑶溪街道14人、灵昆街道9人,最终以龙湾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调拨为准。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2014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男青年:非农业户口的,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的,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初中生的比例不超过4%。
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征集。
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统一参加户口所在县(市、区)征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符合条件的优先批准入伍,其他部队干部子女的征集也可按此原则办理。有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尽可能多征集一些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
三、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4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4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四、征集条件
征集所需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外省籍青年取得本省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青年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为2014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
六、征集时间
2014年8月1日开始征兵,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在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大学生征集的时间可适当提前。新兵从征集地区起运的具体时间,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与有关部队协商确定。
七、征兵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