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龙政发〔2014〕41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温州市瓯江口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7月15日
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2〕107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温政发〔2013〕88 号),现就龙湾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龙湾转型升级的战略目标,实施水资源有效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遏制用水浪费;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控制入河排污总量;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考核责任制,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保障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为龙湾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水资源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优先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坚持科学发展,量水而行、以供定需、因水制宜;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坚持人水和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有效保护水资源;坚持节水优先,强化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目标
建立覆盖全区、各街道(包括各功能区)的“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2015年末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442亿立方米以内;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2015年末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41.69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29.91立方米以内,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29以上;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2015年末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达标率提高到100%以上,县城以上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节水型社会格局基本形成,初步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到2020年,全区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基本形成,水环境质量和重点地区水生态状况明显改善,节水型社会基本建成,水资源得到优化配置,用水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用水保障能力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