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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举办龙湾区第八届音乐舞蹈节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繁荣我区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加快推进“文化强区”建设,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8月下旬举办龙湾区第八届音乐舞蹈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国梦·美丽龙湾”为创作主题,以“出新作、出新人、出精品”为目的,传承弘扬主旋律,充分展示富有龙湾地方特色的先进文化成果,提高全区群众文艺创作水平,进一步繁荣群众文化生活,推进我区群众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参赛要求
1.各项目选手节目自选,作品必须为近2年来创作或改编且未在区音舞节或市级以上赛事获奖的节目,且要求思想内容丰富、艺术境界高尚、富有龙湾特色、时代感强;鼓励各街道、各单位组织推荐以“中国梦”为主题和反映“五水共治·五措并举”、“美丽龙湾”、“最美龙湾人”内容的现实题材作品参赛。
2.成人节目要具有浓郁的民族、民间、民俗和地方特色及鲜明的时代感;少儿节目要求反映少儿生活,具有活泼、健康、向上的特点。
3.选手的服装、头饰、道具、化妆、及伴奏均自备,且着装要正规得体、大方整洁。
4.所有节目伴奏均为标准格式的CD盘,每个节目一张盘,不设钢琴伴奏。
三、评审要求及标准
评审要素:专业水平、专业技巧、表现力、舞台形象。
(一)声乐类(包括民族、美声、通俗,表演形式不限)
1.要求演唱者吐字清楚、气息自然;
2.要求在演唱中音准较好,节奏准确;
3.演唱要有感情,能够通过歌声表达歌曲的内涵;
4.同伴奏的配合要准确、默契;
5.在演唱中形体动作要舒展、到位、自然;
6.大合唱节目要求有指挥、服装要统一。
(二)舞蹈类(包括群舞、三人舞、双人舞,表演形式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