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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龙政办发〔2014〕109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龙湾区海防委员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边海防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20号)和南京军区、上海市政府、江苏省政府、浙江省政府、福建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海防工作若干措施》(联字〔2012〕1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海防委员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4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温州市海防委员会的通知》(温政办机〔2014〕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海防管理工作,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区海防委员会。现将人员名单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