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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龙政办发〔2014〕102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4年龙湾区质量强区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现将《2014年龙湾区质量强区建设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7日
2014年龙湾区质量强区建设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2014年质量强省建设行动计划》(浙政办发〔2014〕75号)和《2014年温州市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温政办〔2014〕98号)精神,明确2014年龙湾区质量工作重点,全面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2014年质量强区建设主要目标
争取保持全区质量安全形势的总体稳定,不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重特大质量安全事件。质量建设投入增幅不低于GDP增长幅度。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2%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到53%以上。在建公路和水运工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住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达到100%,竣工交付使用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75以上。地表水水质持续改善,争取Ⅲ类以上比例达到64%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7%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达到65%以上。
二、2014年质量强区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积极配合做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参加“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百日攻坚活动”,通过质量宣传攻坚、质量安全攻坚、质量示范攻坚、质量档案攻坚等一系列活动,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争取年内通过国家正式验收。(具体活动内容按上级要求另行通知)
(二)促进质量升级。
1.抓“五水共治”倒逼转型升级。充分利用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标准,实施“十百千万治水大行动”,基本消灭垃圾河,有效治理黑河、臭河,抓好污水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实施农村安全饮水提升工程,切实改善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条件。加快水库除险加固、城市和区域骨干排涝治水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农林局、区水利局、区环保局、区质监局)
2.加快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质量升级。推进农业种养殖业的集聚化、规模化经营,加强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区建设,争取全区农业标准化实施率达到58%以上。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推进“机器换人”步伐。淘汰造纸落后产能2万吨,医化落后产能3万吨,整治提升电镀、造纸、印染、制革、化工等高耗能重污染行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组织实施各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推进研发设计、电子信息、软件集成、现代物流、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强区域生产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服务市场占有率居全市同行业领先地位的品牌服务业企业;加强物流园区和重点企业培育,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农林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商务局、区三产办)
3.培育“浙江制造”品牌企业。根据“浙江制造”标准和其他相关规定,推动企业联盟、行业协会等制订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产品联盟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电气、汽摩配、泵阀、鞋业、服装等传统优势行业,开展首批“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探索推行“企业自主申明+第三方认证+政府监管”的“浙江制造”认证模式。(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质监局)
4.加大各类品牌培育力度。新增一批国内国际注册商标,培育一批名牌产品、驰(著、知)名商标、出口名牌,挖掘老字号,创建一批优质工程,探索培育高端品牌。(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商务局、区三产办)
5.进一步夯实质量基础。按照国家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要求,推动我区检验检测技术资源共享与整合。抓好省不锈钢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检测能力建设,不断加大软硬件建设的投入力度,发挥好现有平台效能。依托市标准创新服务平台和“温州市质量管理与品牌研究中心”的技术优势,开展质量研究、质量宣传、质量教育培训活动。积极推动开展节能、环保和低碳产品等绿色认证。深化标准提升工程,推动标准创新,引导制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项以上;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意见》,初步建立满足我区实际需求的量传溯源和计量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区质监局)
(三)强化质量安全。
1.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突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抓好农、林、水产品种养环节的产地环境和投入品源头管理。建立食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建成食品行业诚信体系,抓好对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回收食品作为食品生产原料、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废弃油脂回流餐桌的治理整顿。抓好城镇农贸市场创建“放心市场”工作。加强对校园餐饮和进口食品农产品的重点监管。加大对地沟油、病死猪、瘦肉精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犯罪问题案件侦办力度。加强对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特种设备事故率和死亡率分别控制在0.42起/万台和0.42人/万台以下。开展电信、家装行业消费维权、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以及“蓝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利用网络、电视购物等渠道销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农林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质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2.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以防洪排涝、危旧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为重点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抓好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治理和“打非治违”、“预防坍塌事故”等专项整治行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开展高速公路、重点水运工程和农村公路、干线公路综合执法大检查。(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
3.加强环境质量安全监管。突出重点领域,抓好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加大对重点环境污染案件侦办涉及土地资源、自然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体系。(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
4.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加强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方面存在风险信息的收集与研判。完善产品质量市场反溯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业行业准入制度和产业与技术政策。(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三产办)
5.完善质量诚信体系。推进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完善质量信用信息数据库。执行好质量信用分类评价标准,加强质量信用信息在金融和税务等部门的应用。建立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公布一批企业质量失信“黑名单”。推进诚信市场建设和旅游诚信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旅游局、区三产办、区金融办、区国税局、高新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
(四)推进质量惠民工作。
1.产品质量惠民。开展“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阳光纤检”、“健康计量”进校园进社区、食品安全“你点题我检测”等活动。建成一批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对公众免费开放。就特殊消费者群体对所购产品质量不放心或有异义的,组织技术机构定期实施免费检验。(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商务局)
2.工程质量惠民。构建住宅质量常见问题防治长效机制,解决社会呼声较高的裂、渗、漏等住宅质量常见问题。申报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2个以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市化办公室)
3.环境质量惠民。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清洁土壤行动和“四边三化”行动。重点加强雾霾治理,抓好龙湾区2014年承诺大气污染防治十件实事,有效减少PM2.5排放;助推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开展化工、医药等重点行业危险废物核查,完善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措施;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基本建成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和污泥处置项目。推进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和相关重点治污项目。加强平原绿化,提高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农林局、区环保局)
4.服务质量惠民。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推进客运班车通村服务。推进“农超对接”,加强农村现代商贸流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绿色饭店创建,培育发展特色文化主题饭店。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建15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增机构养老床位259张。开展旅游联合执法行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公共交通、养老服务、信息服务、旅游、金融、物流、社区服务、汽车售后等行业的服务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三产办)
(五)推进质量共治。
1.强化企业的质量建设主体作用。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加强企业质量培训和质量人才培养。通过深入开展“千家企业争创政府质量奖、万家企业导入有效质量管理方法”、树立“质量标杆”等活动,引导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发挥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示范作用,传播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带动更多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质监局、区三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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