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科(室)、所(队):
为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虫草类保健食品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三﹝2015﹞6号)、《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虫草类保健食品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温市监食﹝2015﹞2号)要求,决定于今年二月份,集中对虫草类保健食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重点突出对本行政区域内虫草类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检查,检查标签说明书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内容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发布虚假信息、销售假冒伪劣虫草类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对未经审查批准或篡改经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进行虚假夸大宣传。
二、依法处置
各所要落实总局“五个一律”要求,严格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产品;对未经审查批准或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的,依法予以行政告诫、责令限期整改,限期届满未进行整改的,责令暂停销售其产品。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