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温龙政发〔2015〕27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温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建立高新工作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的
实 施 意 见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更好地保障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有效推进城市更新和产业升级,根据《关于大力推进温州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3〕29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建立优质、高效、便捷的行政审批服务机制,现就建立高新工作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遵循“依法行政、高效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创新服务举措,开辟高新工作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促进产业更新转型,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发展环境,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以提高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服务水平和行政审批效率为目标,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减少流转环节,缩短审批周期。以打造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强化服务创新,扎实推进代办服务、集中咨询、联合审批等“保姆式”服务举措的应用。
三、服务形式
(一)单个事项实行便捷快速审批
1.职权整合,动态管理。继续推进市区两级同权扁平化改革,进一步梳理高新区行政审批职权,对工作内容相同或相似,具有前后环节反复审查、确认等情形的,要按照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管理效率的要求进行整合。对日常管理中很少行使、责任不明的行政审批权力,可不列入行政审批管理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2.再造流程,提速提效。对清理后保留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依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高效便民的要求,编制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外部流程图,进一步优化内部运行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运行效能。有法定程序的,按照法定要求细化流程;没有法定程序的,按照便民原则设置流程。同类行政权力且运行流程基本相同的,可绘制通用流程图;有关键性差异的,需单独绘制流程图。
3.数据跑路,阳光行政。丰富现有行政审批电子政务网络资源,扎实推进“七库五平台”建设,特别是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库、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的完善与优化。推广网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应用,建设网上办事平台,明确办理时限,公开办理过程,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促使显性权力规范化、隐性权力公开化,确保公权公用、规范运行、阳光操作,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4.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制定高新工作办件高效办理制度,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和重大事项联合审批制、上报事项帮助办理制、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严格执行超时默认和缺席默认制、一次性告知制和否决事项双告知制。
(二)更新项目推行联合高效审批
1.一门受理,联合预审。在区审批中心设立高新工作服务专门窗口,统一受理高新城市更新项目。城市更新项目的主管单位负责城市更新项目和企业引进预审批制度的落实,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预审、现场勘察、集中咨询论证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就项目的可行性以及救济途径,相关的审批条件、申报材料等事宜,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是否准予立项表明态度,并在联审意见单上签署意见。
2.整合流程,协同审批。由区审管办负责组织再造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对于不涉及用地审批的城市更新项目,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立项(项目核准、备案)、初步设计、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验收发证5个阶段。探索全流程管理制度,打破部门界限,压减和理顺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每个审批阶段由牵头审批职能部门受理申请材料、统一组织其他审批职能部门开展协同审批、组织相关中介机构积极参与配合、督促协调审批进程、在流程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并统一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结果。通过制度创新、流程优化,缩短城市更新项目的审批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