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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加快网络经济发展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网络经济发展环境,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及应用,实现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促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2〕24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温政办〔2012〕137号)、《温州市促进网络经济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策支持,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全天候、全方位和零距离”的优势,推动我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积极推广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强化电子商务宣传教育,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引进,推动电子商务生态链建设,完善电子商务配套体系,促进龙湾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建立健全我区电子商务政策支撑体系,努力打造电子商务总部楼宇和电子商务产业园,搭建行业电商联盟公共服务、技术支撑和人才培养服务、物流公共服务等平台,完善网络、信用、物流、宣传推广等配套体系,初步形成龙湾产业政策健全清晰、管理体制合理高效、配套体系基本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完备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到2015年,建设市级电子商务产业园1个,区级电子商务产业园(总部楼宇)3个以上,力争培育电子商务行业联盟公共服务平台5个;培育电子商务领军人物10位,区级电子商务示范龙头企业30家,引进与培育电子商务企业100家以上;建立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及研发机构各1家以上,培训人次万人以上,龙湾制造的电子商务销售额占全区批零业销售额的比重逐年提高,使我区网络经济规模和竞争力全市领先。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优化环境,鼓励支持开展网络经营活动
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岗待业人员、残疾人员等个人,利用电子商务灵活便捷、成本低的优势,依托网上交易平台开办各类网店。对申请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的网上经营者,符合登记条件的,鼓励登记注册,对网店注册登记及要求转型升级的经营者,适当放宽各方面的市场准入条件和前置许可条件。已持有营业执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的,可直接在网上亮照经营,不需再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积极引入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区设立总部,国内外知名的综合性或专业性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区设立总部、或建设对我区电子商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及审批“绿色通道”服务。
(二)筑巢引凤,鼓励支持自建平台和引进第三方平台
鼓励我区企业做大做强自建的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将注册地及纳税地迁入龙湾;鼓励中小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探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等新型电子商务;支持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辟龙湾产业特色专区,集中展示、宣传和推广龙湾企业;培育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筛选电子商务各领域中基础扎实、成长性良好的企业、平台和项目,进行重点培育和支持,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三)夯实基础,构建网商集聚平台
鼓励个人网商和电子商务企业向楼宇聚集发展,并结合“三改一拆”工作,整合闲置用房、旧厂房等资源,确定若干区域用于开发电子商务功能区建设,吸引更多电子商务企业入驻龙湾,打造基础设施先进、功能配套齐全、政策环境优越的综合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
(四)立足品牌,组建电商联盟平台
借助龙湾全国知名的“合成革之都”、“制笔之都”、“不锈钢管无缝管生产基地”、“阀门基地”、“紧固件基地”等产业特色,以及女鞋、服装、箱包、眼镜等时尚消费品的产业优势,依托完整的产品供应链、强大的品牌影响、健全的商业网络等传统商业元素,加速推进网络经济与传统市场、线上与线下的融合,发挥推介、物流、售后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再造市场优势。
(五)强化支撑,完善电商物流配套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我区交通区位优势,整合现有工业、商业、仓储和运输等物流信息资源,大力发展第三方仓储物流,推进第四方仓储物流,提高物流配送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动第三方仓储物流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为网上交易提供快速高效的仓储物流支撑。发展快递物流,培育一批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运作高效的快递物流企业;引进一批国内外先进的快递物流企业到我区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加快龙湾现代物流与现代仓储集中化建设,逐步形成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
(六)创新培养,打造电子商务产业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