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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龙政办发〔2015〕68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湾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迎接省级综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龙湾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迎接省级综合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0日
龙湾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迎接省级综合评估工作方案
为巩固提升创卫成果,加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顺利通过省爱卫办对国家卫生城市“一年一评估”,根椐《浙江省爱卫办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综合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爱卫办〔2015〕8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抓巩固、促提升、建长效、迎评估”为重点工作目标,突出抓好市容环境、市容秩序、道路绿化、食品安全、农贸市场(小菜场)、社区、城中村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城市管理中薄弱环节的整治,提升群众的卫生、环保、健康理念,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全面迎接省级综合评估检查。
二、工作内容
(一)抓巩固。
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国家、省级暗访标准及技术评估反馈的问题、平时督查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进一步督导检查,对反弹或整改没到位的要限期整改完成,并举一反三,确保各项措施到位。
1.继续开展卫生大扫除。继续开展以“全民参与爱国卫生,共建共享健康中国”为主题的第27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组织市民清洁家园,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卫生死角,消除暴露性生活垃圾、陈旧垃圾、建筑垃圾、杂草等,清洗垃圾容器;清除散养畜禽,城区范围内严禁饲养家禽,城郊村范围内的畜禽要进行圈养;清除水面漂浮物和边坡垃圾,确保水面、岸坡干净整洁。(牵头单位:区创卫办,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水利局,各街道办事处)
2.巩固道路保洁。按照《关于温州市区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及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温政办〔2012〕226号)有关规定执行。确保道路整洁无垃圾,做到“五无五净”:路面无散、袋装垃圾堆积;人行道、墙根、步阶、树穴无明显杂草、杂物;晴天路面无积水、无积泥(沙石)、无污渍、无其他垃圾废弃物。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保洁到位。(牵头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3.巩固绿化建设养护。主次干道无缺株、死株,树穴黄土不裸露;突出抓好主次干道绿化带维养,高速公路、铁路沿线护栏内无垃圾,确保及时清理。(牵头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各街道办事处)
4.巩固道路维养。确保建成区内主次干道、人行道、街巷和城中村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无未硬化等现象,发现一处,维修一处。(牵头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5.提升环卫设施。垃圾桶、果壳箱、垃圾坞、垃圾收集(转运)车辆、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车辆等基本环卫设施(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设置,并应经常进行清洗,保持外观整洁。果壳箱、垃圾桶、垃圾坞等环卫设施无垃圾外溢,确保日产日清,一日一洗,垃圾实行密闭运输,不得超高运输和吊挂杂物;垃圾容器封闭无四害孳生,管理规范,确保整洁、卫生、无异味。(牵头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6.巩固公厕维管。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卫生城区创建的实施意见》(温龙委发〔2014〕12号),加强对城区公厕的维养和管理,确保公厕投入正常使用和免费开放,城管与执法部门要加强日常考核和督促,及时掌握情况。(牵头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7.巩固乱贴乱画监管。再次组织力量集中开展“小广告”清理活动,确保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村居楼栋无乱涂乱画乱贴现象,强化日常监管到位。(牵头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8.巩固沿街店铺乱占道和装饰不规范的监管。对主次干道沿街店铺不落实“门前三包”、乱占道和店铺装饰施工不按规范进行围挡,乱堆乱放乱占道等现象,强化日常监督,确保在主次干道沿街无此类情况发生。(牵头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9.巩固车辆停放管理。重点查处车辆占用斑马线、路口停车、无序停车、禁停标志下停车、人行道停车等违法停车行为;集中整治小区(住宅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合理划定和设置小区(住宅区)停车位,引导车辆停车入库,做到车辆停放有序、整齐、规范。(牵头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市交警三大队,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0.巩固空中管线监管。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对前期没有整改到位的区域,分片分区域负责制,统一整理,清除无用的管线,原则上空中管线入地,无法入地的,全部捆扎成束,消除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业主单位)
11.巩固农贸市场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农贸市场、小菜场监督管理。确保建成区内13个农贸市场、34个小菜场达到国卫标准要求;确保划行归市,商品排放整齐,无乱堆乱放、无出摊经营、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横流,经营卤味、熟食摊点配备三防(防蝇、鼠、尘)设施和二次更衣间,公厕达到二类标准要求、并按要求宣传到位。健全农贸市场、小菜场的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季度考核,扩大创卫成果和社会影响力,营造星级市场态势。(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业主单位)
12.巩固马路市场整治成果。加强农贸市场周边、马路市场、流动摊贩的监管,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执法,确保城区内和农贸市场周边无马路市场、违法流动摊点。(牵头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13.巩固食品安全监管。建成区小餐饮、其他副食品店、熟食店、面包房等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采取“无证整治、有证提升”规范经营行为,持证等级公示率达到95%以上;持证小餐饮、小食品监管实现全覆盖;清洗消毒、餐厨垃圾处理、防“四害”工作等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室内外环境整洁,“门前三包”到位,内部软、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达到90%以上,并得到有效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14.巩固废品收购点的监管。废品收购点要落实“门前三包”,做到洁整有序,无占道、不影响市容;做好防“四害”工作。主城区内的主干道两边和影响市容的地方不得设置废品收购点。(牵头单位:区供销联社,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5.巩固“四小”行业监管。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四小”行业业主和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巩固持证率,力争我区“四小”行业持证率维持在99%以上,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四小”行业消毒管理台帐齐全,内部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强化监督抽检,定期开展“四小”行业公共用品用具监督抽检,强化对业主的指导督促力度。(牵头单位:区卫计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6.巩固病媒生物防制成果。坚持日常监管与突击整治相结合、政府组织和专业消杀相结合的方针,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综合长效防治措施,发动广大市民群众,全面清理各类卫生死角,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切实降低城区“四害”密度,定时开展病媒生物的消杀,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牵头单位:区卫计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业主单位)
17.巩固健康教育成果。以健康教育行动为载体,开展全方位的健康教育宣传,拓展健康宣传的覆盖面。通过主题宣传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民意调查活动等,全方位拓展国家卫生城市健康宣传的渠道,营造浓厚的氛围;宣传栏每年更新不少于六次。(牵头单位:区卫计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8.巩固网吧规范管理。加强对网吧的日常监管力度,做到证照齐全、内部环境卫生、空气保持流通、室内禁止吸烟、控烟措施到位、茶具消毒规范、健康宣传良好,及时发现、查处无证黑网吧。(牵头部门:区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19.巩固区属在监建设工地卫生整治。组织对市政工地、建筑工地按要求进行规范,确保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建筑垃圾堆积,做好防“四害”工作。(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业主单位)
20.巩固医疗废弃物监管。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确保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按规定要求和时间,及时处置医疗废弃物,无堆积和非法处置。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所有涉及到的医疗机构均应落实。(牵头部门:区卫计局,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促提升。
1.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专项行动,确保于2015年6月底前城区新增生活污水处理量2万吨以上。推进截污纳管,新增一、二级污水收集管网20公里,到2015年底,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2%,城镇污水基本实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温瑞塘河管委会、区城管与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公用事业指挥部,各街道办事处)
(2)加快东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一期工程于2015年6月底前污水处理量达到12万吨/日,改扩建工程(一期提标和二期扩建工程)2016年6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公用事业指挥部)
2.提升城区污水管理建设。加强内河沿岸综合整治,开展污水管网整治专项行动,以沿河管网和城中村管网整治为重点,提升2014年10个片区污水管网整治成果,切实解决错接、漏接等突出问题,提高老片区污水管网的污水收集率。以滨水公园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市区内河整治亮点,建设市区河道水清岸美的靓丽景观带。(牵头部门:区温瑞塘河管委会,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3.加快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永强垃圾焚烧厂二期2015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年底建成主体,2016年初运行。(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4.提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垃圾中转技术改造提升。2015年完成2座垃圾中转站技术改造和提升。开展探索垃圾转运的市场化机制,积极鼓励民营资金参与运营。(牵头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5.提升城区保洁水平。加大道路保洁投入,保洁平均单价从现有的7.5元/㎡增加到12元/㎡,切实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牵头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6.提升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建设。对城市道路路灯进行全面体检,确保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8%以上。(牵头单位:区城管与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7.提升改造老旧社区(城中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