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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龙湾区第七届运动会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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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龙政办发〔2016〕15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举办龙湾区第七届运动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检阅我区“十二五”期间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取得的成果,提高体育竞技水平,增强全民体育意识和健康素质,展现龙湾体育强区风貌,进一步营造重视体育、支持体育、参与体育的良好社会氛围,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于2016年3月至11月举行龙湾区第七届运动会。希望各街道、各单位本着团结协作、科学规范、节俭效能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做好组团、备战、办赛和参赛等工作,确保区第七届运动会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1.龙湾区第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2.龙湾区第七届运动会组委会成员名单

3.龙湾区第七届运动会项目设置、分组、年龄规定及各项目参赛人数

4.龙湾区第七届运动会参赛单位组队方案

5.龙湾区第七届运动会项目预报表

6.龙湾区第七届运动会联系人登记表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附件1

龙湾区第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龙湾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区委宣传部

区机关党工委

区教育局

区体育局

区老龄委办

区总工会

区残联

区体育总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6年3月至11月,在区属有条件的体育场馆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定。

四、竞赛组别与项目

(一)比赛组别

街道组:由6个街道组成;

行业系统组:由12个系统组成;

企业社团组:由区内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组成;

青少年组:由区内中小学学校组成。

(二)比赛项目

1.街道组(20大项):登山、网球、乒乓球、太极拳(器械)、南拳(器械)、木兰拳(器械)、篮球、台球、游泳、围棋、象棋、钓鱼、羽毛球、健身排舞、五人制足球、趣味体育项目、健身球、地掷球、气排球、门球。健身球、地掷球、气排球、门球仅为老年人比赛项目。象棋比赛另增设残疾人组。老年人运动会比赛项目包括乒乓球、象棋、太极拳(器械)、健身球、地掷球、气排球、门球。

2.行业系统组(14大项):登山、网球、乒乓球、太极拳(器械)、篮球、台球、游泳、围棋、象棋、钓鱼、羽毛球、健身排舞、五人制足球、趣味体育项目。

3.企业社团组(10大项):登山、乒乓球、篮球、台球、围棋、象棋、羽毛球、健身排舞、五人制足球、趣味体育项目。

4.青少年组(14大项):乒乓球、跳绳、象棋、围棋、国际象棋、跳棋、排球、足球、游泳、羽毛球、篮球、跆拳道、健美操、田径。

注:青少年组与老年人运动会竞赛规程另行通知。

五、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凡居住或工作、学习于龙湾区的公民,并符合各单项参赛年龄规定。

(二)街道组参赛运动员为本街道户籍人员或本街道办事处在编工作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和有区编办盖印的工作证明进行报名参赛(注:身份证的住址栏必须是温州市龙湾区××街道或××镇);行业系统组参赛运动员为本系统人员须凭二代身份证和医疗证或住房公积金证明报名参赛(注:医疗证和住房公积金的工作单位栏里必须为该参赛单位);企业社团组参赛运动员为本企业或本社团人员凭二代身份证报名参赛。此外,在龙湾工作的境外人士(含港、澳、台),凭护照或台胞证、港澳居民回乡证等有效证件报名参赛;驻龙湾部队运动员凭军人有效证件报名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均需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由各代表团自行把关)。

(四)残疾人运动员资格见残疾人比赛单项规程。

(五)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报名参加比赛,如遇到运动员有资格代表多个单位的,优先服从工作所在单位,但必须在正式报名前确定。

(六)运动员资格由各代表团自行负责审查,组委会有权对运动员资格进行核查和裁定。各单项比赛报名结束后公示各参赛代表队运动员名单,公示时间为3天,各代表队在公示期间积极向区体育局举报,凡经审核不符合资格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比赛。

六、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的参赛报名,由运动员所属代表团负责。

(二)各代表团报名参加各项目比赛的运动员人数,按各单项比赛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三)街道组和行业系统组各代表团参赛项目不少于8个大项,企业社团组各代表团参赛项目不少于5个大项,否则不予排列团体总分名次,其中趣味体育项目必须参加。各代表团参赛大项超过规定数,每增报一个项目则另加团体总分5分。

(四)同一项目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报名参加。

(五)运动员必须办理赛事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六)所有报名运动员在报名时办理运动员证,比赛时凭运动员证(贴照片)与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无效)等有效证件上场比赛。驻龙湾部队运动员凭运动员证、军人有效证件上场比赛。严禁借调外来人员冒名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各项目竞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各单项体育协会最新颁布的竞赛规程和规定执行。

(二)各项目的比赛办法按单项比赛竞赛规程执行。单项竞赛规程与规程总则不一致的,以规程总则为准。

(三)各组别各项目的年龄规定及分组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参赛运动员的年龄以本人二代身份证提供的出生日期为准。

(四)本总则设定的竞赛项目,如报名参加的单位不足3个单位时,该项目将不作为运动会的正式比赛项目。

(五)各参赛单位所属运动队必须遵守赛场纪律。弄虚作假、违反纪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取消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八、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各竞赛项目的单项比赛均录取前八名。如报名参赛的队(或组、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的队(或组、人)数录取名次,名次计分值不变。只有一人时要改项。

(二)比赛名次并列时,将出现并列名次的以下若干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与该并列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所有并列名次的得分值。如第八名出现并列,则各按第八名的分值进行计分。

(三)各项目团体、单项比赛前八名给予计算团体总分,分别按9、7、6、5、4、3、2、1计分。其中五人制足球、篮球、健身排舞等3个集体项目按4倍计分。

(四)代表团团体总分授予一、二、三等奖。其中,街道组团体总分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2个;行业系统组团体总分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5个;企业社团组团体总分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若干个。代表团团体总分由各代表团的各项目名次分和加分累计,积分高者名次列前,积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街道组团体总分不包括老年人运动会项目。

九、奖励办法

对获得团体名次和个人名次者予以奖励,另外大会设立优秀组织奖及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十、组织实施

在区政府领导下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大会组织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各项比赛活动。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第一次报名于2016年3月30日截止,各代表团只报参赛项目及联络员,联络员具体负责运动会期间各项事宜。

2.第二次报名于比赛前25天开始,为各单项比赛正式报名。各代表团按统一印发的报名表详细填报,并交验运动员有关资格证件及相关材料电子版。街道组需提供单寸免冠照片一张、身份证一份(身份证不在本街道的加一份工作证明)电子版发送至区体育局群体科(联系人:李初叠,联系电话:86613968,电子邮箱:  lwtyjqtk@163.com,地址:瑶溪温州国际网球中心);行业系统组需提供单寸免冠照片一张、身份证一份、医疗证或公积金证明一份电子版发送至体育局群体科(联系人:李初叠,联系电话:86613968,电子邮箱:  lwtyjqtk@163.com,地址:瑶溪温州国际网球中心);企业社团组需提供单寸免冠照片一张、身份证一份电子版发送到区总工会(联系人:余旭东,联系电话:86968067,电子邮箱:  lwqzgh@126.com,地址: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16楼1614办公室)

3.第二次报名后,运动员名单和项目不得更改(单项竞赛规程中有特殊规定除外),不得无故弃权。逾期报名,作弃权处理。

(二)报到

各代表团按各单项规程规定的比赛时间到指定赛区报到。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军人证等有关原件。

十二、经费

各代表团做好专项经费保障。参赛交通、住宿、伙食费等均自理。

十三、团旗和服装

(一)运动员服装必须符合竞赛规程的要求。开幕式、闭幕式入场服装统一(由各单位自定)。

(二)由大会统一制作各代表团旗一面(2×3米),颜色不拘,旗面文字统一规定为“××街道”、“××系统”、“××公司(集团)”(开、闭幕式用)。

十四、投诉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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