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科(室)、所(队)、直属单位、协(委)会:
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将《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2016年1月25日
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规则
第一条 为推进区局软件正版化工作,切实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8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55号)等精神,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局机关、直属单位、派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及其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 正版软件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 成立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网监办),负责全局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局主要领导为局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直接责任人,各单位工作人员为软件正版化工作具体责任人。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各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第六条 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
第七条 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每年分别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自查整改,对各科室、直属单位、派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的正版软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登记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