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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文件
温龙政发〔2016〕4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15年度龙湾区区长质量奖
获奖名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深入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实施,根据《龙湾区区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修订稿)》(温龙政办发〔2013〕116号)和《龙湾区区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温龙质评办〔2013〕2号)规定,经组织申报、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评委会审查表决、公示等程序,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精工阀门有限公司、新世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2015年度龙湾区区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现予以公布。
希望获得区长质量奖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管理创新,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在全面实施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追求“卓越绩效”活动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区广大企业和组织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贯彻卓越绩效理念,积极推进自主创新,为加快推进龙湾赶超发展新进程做出新的贡献。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