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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龙政办发〔2016〕6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有关打击成品油走私会议精神,结合龙湾实际,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坚持“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突出重点,深入开展联合打击和综合整治,通过强化海上巡查和陆上封堵,构筑严密的海陆联合打私防线,切断走私运输、销售链条,坚决遏制成品油走私猖獗势头,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通过联合行动,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完善区政府办公室、海关、边防、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的情报会商、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等海陆联动打击走私长效机制,提升打击走私整体合力。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开发区海关、区边防支队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公安分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等组成。
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区府办联系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负责行动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三、时间安排
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自2016年1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16年1月至2月中旬):动员部署阶段。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认真领会开展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分析成品油走私违法活动特点,研究制订具体联合行动方案,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2016年2月下旬至11月底):全面打击阶段。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打击成品油联合行动和专项整治,打击成品油海上偷运走私,坚决查处一批重特大走私案件,打掉一批走私犯罪团伙,端掉一批走私窝点,截断“购、运、储、销”一条龙走私链条,有效遏制成品油走私时发态势。
第三阶段(2016年12月):总结评估阶段。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行动总结,全面总结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于11月1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领导小组将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行动成效进行评估、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进建立海关、边防、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共同参与海上偷运打击联系配合机制,实现对成品油走私行为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形成打击走私强大合力。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明确打击重点,细化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开展专项行动。
(二)强化责任落实。开发区海关要加强口岸监管,加大对进口成品油的单证审核和实际监管力度,保证单、证、货相符,防范和打击伪(瞒)报、逃证逃税等不法行为,重点加强对成品油走私专业团伙和幕后组织团伙的打击;区边防大队、海洋与渔业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油库、储油罐及加油站点的排查,加大对沿海重点航线、港岙口、码头、停泊点的巡查力度,加大海上巡查和对可疑船只的登临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涉嫌走私成品油的违法犯罪行为;边防、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加强对各类船舶、码头及船舶修造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利用涉渔“三无”船舶及改装或油罐船进行偷运走私活动;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运输道路、路口的巡查,实施动态管控,封堵走私成品油陆上通道,严防成品油走私跨地区转移,并做好数据分析、线索经营,做好技术保障等工作,形成打击合力,提升打击成品油走私整体效能。区政府办公室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在口岸管理、海上查缉、清理整顿市场、规范企业行为、反走私宣传等各环节开展专项行动。
(三)建立共享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统一指挥,突出分工负责,分段把守,进一步强化情报共享,案件移交,统一行动等工作机制。同时完善举报制度,有效利用情报资源,合理使用查缉战术,海上陆上双管齐下,提高打击成品油走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缉私战斗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基层村镇、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提高公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适时组织发布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成果,扩大社会影响力,有效阻吓和震慑犯罪分子。同时督促有关成品油经营企业加强行业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建立成品油经营单位反走私责任制,并积极提供走私线索和情报信息,共同营造打击走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建立专项行动信息报送机制,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将于每月20日前报送本单位上月行动情况。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8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