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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往 见报头 签发:陈 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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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平急 温龙政办发明电〔2016〕5号 温龙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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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编制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 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厅办函〔2015〕153号)要求和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温土资发〔2015〕241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区人民政府决定,组织编制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导编制全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科学安排,合理确定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数量,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和存量土地挖潜力度,优先安排供应储备土地和政府收回的国有土地。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推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1.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提出用地需求,初步确定土地供应潜力。
2.申报2016年度本辖区内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等各类国有建设用地供地项目。对于重大能源、交通等公共设施项目用地及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用地,在确保可供应的前提下优先纳入年度供应计划,做到应保尽保。
3.全面准确分析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根据分析调查,按国有建设用地的宗数、面积、时序、布局、供应方式上报各类用地计划。
4.落实好市委、市政府振兴实体经济政策,保障重大产业用地、小微园和标准厂房用地需求。
5.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计划已经先行编制,主要申报协议出让以及划拨方式供地项目(如村二三产、保障性住房以及公建项目)。
三、任务分工
全区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区国土资源分局会同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经信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工务局)、区规划分局等单位共同编制。各成员单位除共同完成计划的编制工作外,由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工务局)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含保障房用地、各类棚户区改造工程用地、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计划申报;区发改局负责重点工程项目计划申报;其他年内实施项目用地需求情况由各功能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直接报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对上报数据进行汇总,编制2016年度全区国有建设供应计划并予以上报。
四、有关要求
根据有关规范要求,未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向社会公布的项目不得供地。各街道(功能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申报工作;要在坚持节约集约高效用地原则的基础上,尽快对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分析,并于2016年1月29日前将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宗地表(详见附件)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报至区国土资源分局(联系人:陈瑞,电话:86968262,13806898575(668575),邮箱:305896994@qq.com)。
附件: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宗地表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
附件
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宗地表
宗地序号宗地名称宗地位置宗地面积(亩)宗地面积(公顷)土地用途供地方式是否经农转用拟供地时间备注 合计 填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