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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龙政办发〔2015〕2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推进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就做好2015年全区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
(一)强化各街道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各街道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切实推进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城中村综合整治、出租房综合整治等工作。各街道要及时召开消防工作会议,部署全年消防工作,层层签订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强化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2015年3月底前,教育、民宗、民政、住建、文广新、卫生、旅游、安监、市场监管、质监、商务、人防、电力等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建立符合行业系统安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实施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职责和绩效考核评定内容;固化行业部门与消防部门定期会商消防安全工作常态机制,健全火灾隐患及工作信息函告机制,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联合执法;落实行业协会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督促行业协会引导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各级消安委消防工作“指挥部”作用,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问题。
(三)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街道要巩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成效,2015年4月底前,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与所属企业单位、街道与规上企业、社区(村居)与各类“个、微、小”主体要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社会单位深化“四个能力”建设和联勤联防、互查互比工作机制。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要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户籍化标准台帐建立情况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工履职情况作为消防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真正形成社会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良好格局。
(四)强化消防安全事中问责事后追责。建立并严格实施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各街道、各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办、考核、通报,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问效,倒逼消防工作责任落地。凡发生较大以上或者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按规定进行问责。
二、强化消防安全常态监管,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一)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推进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各街道要切实履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责任,紧盯历史遗留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责成有关责任单位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攻坚;巩固10人以上(含10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成效,年内完成40%的10人以下(不含10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2015年3月底前,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基层网格员对本辖区内、网格内居住出租房、小作坊的排查率和隐患发现率要达到100%,发现火灾隐患后,网格员的督促整改率要达到50%以上,街道联合执法整改率要达到30%以上;深入推进劳动密集企业、家庭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2015年3月底前,各街道要实地抽查一定比例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组织对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11月底前,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强化“两节”“两会”等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期和火灾多发季节消防安全检查,年内,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开展消防专项检查不少于1次,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集中统一行动不少于8次。
(二)全面推进防控体系建设。各街道、各部门要始终以3个市级区域为工作重点,推进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要强化产业空间布局,将设立在居住区的“个、微、小”场所逐步有计划地搬到工业园区、标准厂房。推动合用场所、群租房、劳动密集型企业安装智能火灾报警器、断电保护器等安全设施。2015年12月底前,3个市级重点区域防控体系有效运行。